2025-08-07 00:00:00阿文

◎侯凱婷_003

△給凱婷-003  (81)1992.03.04.六 00:00:01
▽給阿文‥003  (81)1992.03.17.五
 

△給凱婷—003

凱婷‥
  妳有一群,能夠與妳‥「同甘共苦」的朋友——阿文真替妳高興!
  阿文要跟妳說‥「其實‥朋友有朋友的用處,父母有父母的好處。
  殊不知‥
妳身上穿的、嘴裡吃的、回家住的、手中用的……盡是父母給妳的?
十幾年養育之恩,兩輩子,也還不了的。
  媽媽對妳,也許是「保護過度」,不過‥她是基於對妳的一片「愛」;也許她用錯了方法,然而‥就算是不對,妳也不能怪她、怨她,乃至於恨她,知道嗎?
等妳身為人母時,或許妳才會明白‥「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的涵意吧!
  相信‥妳一天的時間,真正與家人共處的時候並不多,而在一起的時間,卻又是在吃飯、看電視的時候,度過的,這種情形,長久下來,使得親子之間的關係,日漸生疏,成了——住在同一屋簷下的陌生人;父母不知道,子女的想法,而子女也不明白,父母的做法……
  阿文知道‥要與人溝通,實在是蠻難的,尤其是‥對那些老古板、固執、自以為是、以老賣老的「長輩」,更是難以溝通,然而‥溝通的方法,並非只有‥「面對面」的「討論」一途而已,要是彼此,無法「心平氣和」的坐下來對談,只不過會‥「越說越有氣」罷了!
  妳可以試著寫些文章(最好是寫日記),寫下自己的看法和感受,裡頭的「主角」,也可以用別的名字,或是以「寓言」方式寫出來,然後,放在妳的書桌上(「故意」要讓妳媽看的);乃至於用「圖畫」,畫出自己心中的不滿,把畫貼在牆上——相信‥有一天,妳媽會注意到、了解妳的想法的。
  〈林曉芳〉的事,想來‥「實情」,目前也只有天曉得(還有她跟那些人相關者曉得),不過‥她的父母,付了好幾次的贖金,其憂心與關愛之情,是不容否認的,如果‥她是為了得到父母的關愛,而「自編自導自演」這埸「綁票事件」——
  那阿文會說‥「她真是太過分了!」
  如果‥妳想「演戲」,阿文想了個《安全離家出走》的「劇本」,倒是可以提供給妳——又好玩、又簡單、又安全,而且,也不會太傷人!
主要目的,就是「教訓」一下父母!
  希望妳永遠不需要,如果‥真有那麼一天,到時候,妳再問阿文好了。
 
      *      *      *      *
 
  其實‥
一個人,不要常去「看人怎樣」,而是要「看我怎樣」;
不必希望「別人怎樣」,而是要希望「自己怎樣」。
  別人的作為,總是很難令自己滿意(如意)的!
今天,也許順妳心、如妳意、使妳高興,可是‥明天、後來……他仍然會有許多‥令妳「看不慣」的地方(如果‥妳老挑老病的話),如果‥老是「要求別人」,這樣那樣的來對妳,只會增加妳的苦惱與怨氣罷了!
  想想「要求自己」,都已經很困難了,「要求別人」,那可真是難上加難啊!
  如果妳真想改變,妳媽媽對妳的態度,想來‥首先,還是要改變,妳對妳媽媽的態度——當妳抱怨妳媽時,也許‥妳媽,也正在拘怨妳‥
「我那個女兒,真是越來越不聽話了!
 說她幾句,她就頂嘴;罵她幾句,她就嘔氣……
 最近,還跟我『冷戰』……
 我這樣做,還不是為她好……
 她為什麼,總是不了解,我的用心呢?」
  阿文的父親,也是個蠻固執的人。
  以前,阿文總是「不服」,常常和他頂嘴(辯解),可是呢!除了挨得一頓打罵、惹得一肚氣之外——「問題」還是解決不了。
  以前,沒人告訴阿文‥「應該怎麼辦」?
  不過現在,阿文可以告訴妳‥應該怎麼辦? (提拱妳作參考啦!)
  固執的人,其實是‥「吃軟不吃硬」啦!
  凱婷知道‥「剪刀、石頭、布」,怎麼玩吧!?
  (哈哈!這要不知道,不笑掉人家大牙才怪!)
  石頭雖硬,布還勝過它呢!而剪刀雖利,卻還輸給鈍鈍的石頭呢!
  大水從前門來了,應該怎麼辦? 妳要關門,也擋不住,何不開開後門,讓水從前門進——後門出呢?
  以後,妳媽要是再訓妳,妳只管聽、只管唯唯稱是,儘管「心裡不服」,嘴裡也要裝服——沒解決問題,至少‥也少挨一頓罵(打)、少惹一肚氣——
妳要不頂嘴、不反抗、讓她一個人,去「唱獨角戲」,她唱沒多久,就會「唱不下去」的。
  同學、朋友,打電話給妳,會被妳媽「調查」,那妳就叫同學(朋友)少打,而由妳打過去——如果‥妳媽在的話,妳最好每次都「故意」,向妳媽「報備」‥「媽!我要打電話給某某人,問她某某事——好嗎?」(妳媽媽包準被妳煩死的,所以‥還是等她問妳‥「打給誰?」的時候,妳再說啦!)或是告訴她‥「等會兒,我同學某某某,要打電話來,幫我注意一下!」
如是‥「先下手為強」,她也就沒話說了。
  妳的事,阿文也「不甚了解」,胡亂出了些「餿主意」——
恐怕也幫不上什麼忙,所言所論,妳且斟酌斟酌——
所謂‥「解鈴還需繫鈴人」,一切,還是要看妳自己啦!
                  阿文
                    (81)1992.03.04.六 00:00:01
 
※阿文校註
  一九九二年二月八日,報載‥
  台中市國中女生林曉芳,於一月卅一日上午,被人擄走。
  歹徒分兩次,取得共六十萬元,贖款後,未依約放人。
  警方於二月四日,逮捕涉案的廖金富,但未救出人質。
  而後,部分媒體,以林同學認識廖家兄弟為發揮,以「國中女生綁架案,爆發驚人內幕」,做為新聞標題,寫出「假綁架、真私奔」的報導。
  不久,二月十四日,林曉芳平安返家,並否認認識廖家兄弟。
  經警方進一步查訪的結果,發覺此傳言,完全是廖家兄弟,製造出來的假象。

 

▽給阿文‥003

阿文‥
  我不知道‥我該怎麼辦?
  我為什麼‥會這麼久才回信?
  因為,我在考慮‥我是否要聽聽你的方法……
  但我發現‥用了也是白用的!
  她根本不會在乎我,她只在乎我妹、我爸、我弟——
我家裡,只要有人咳嗽,「★」便會很快的,帶他去看病。
但是我呢?曾經有次,我咳得很厲害,而她卻一句話也沒說——
我實在很失望,所以,我認為‥那方法,沒有用。
而我也已麻木了!大不了,只是「長睡」罷了!
 
  不談那了,談談別的——最近,我寫了首詩‥
    夢中有溫暖、
    醒著有惡夢,
    人間煙火,
    有哪可留戀?
    社會染缸——
     有好、有壞;
    紅塵俗世——
     哪有我的夢?
    世界廣大、
    前途無量——
     但有誰,為我扶持?
    到底世上,
    哪有可留戀的地方呢?

 
  如何? 好嗎? 我想不太好,因為‥好久好久沒寫了……
  人生匆匆,轉眼一過,人生有幾回,值得回憶?
  祝‥
萬事如意!
鵬程萬里!
                     友
                  凱婷 筆
                    (81)1992.03.17.五
 
※註‥為節省原子筆水,「我媽」二字,改為「★」。
 
※阿文校註
  凱婷也真是……可愛!
  「為了省原子筆水」,而將「我媽」二字,改為「★」——
這麼一「註」之下,豈不是‥「浪費」更多的原子筆水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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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5.08.07.四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侯凱婷_003。1992.03.04.六 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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