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欲與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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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欲與愛情
⊕潘文良 撰
・男人為性‥不惜犯罪。女人為愛‥不惜犯賤。
男人為欲‥至死不渝。女人為情‥至死不悔。
⊕男人為性,不惜犯罪。女人為愛‥不惜犯賤。
眾生所以生,乃秉淫而生。
男人為了「傳宗接代」,生理機能,被上帝創造成了‥容易「性衝動」者。
(若果真有「上帝創造第一個男人‥亞當」的話。)
告子曰‥「食色性也!」
孔子嘆曰‥「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
奈何‥人類的發展,成了有道德規範、有法律約束的社會——
男人「苟不能‥發乎情,止乎禮——大頭管不住小頭」,則處處要「犯罪」矣!
(按‥某人原作‥
「男人生來為了性,為了性,可以犯罪。
女人生來為了愛,為了愛,可以犯賤。」
「可以」二字,實用詞不妥,阿文故改之為「不惜」也!)
上帝創造第一個女人〈夏娃〉,乃是取〈亞當〉身上的一根肋根而製成,故女人者,源自於男人,而依附於男人也!
女人之於「愛」,往往視愛如生命,乃至勝於生命——
沒有男人,彷彿活不好、活不下去似的。
女人為了愛,不惜犯賤也!譬如‥為了愛,而跟著男人,偷拐搶騙、走私販毒;為了愛,而入市援交、下海賣身,賺錢供男人花用——
真是教人感嘆、憐惜、生氣,訓之罵之‥「傻女孩、痴女子、笨女人」。
⊕男人為欲‥至死不渝。女人為情‥至死不悔。
諺云‥「男人愛新婦、女人重前夫。」
乃有所謂‥「男人重欲、女人重情」之說也!
男女因生理機能差別,故‥「男人無情,也會有欲;女人有情,才會有欲。」
蓋男人「隨性」,故而「喜新厭舊」也!
而女人「循愛」,故而「惜新念舊」也!
男人嘛!見色心喜,一旦性起,即使街上,不認識的援交妹,也會帶她上賓館——彼此一無感情基礎,也能樂在其中。
女人常忘不了舊情,前男友,或是前夫,若再找來,稍加用情,就會「舊情復燃」。
世人所謂‥「英雄本色。」
性之於男人,是其「雄風」的象徵,苟被人嘲之‥「無能、孬種、沒種、沒用」,那可是莫大之恥辱,故而終生為性欲所導,「至死不渝」也!
女人為愛為情,則常為情愛所縛,而「畫地自限、鑽牛角尖、作繭自縛、坐困愁城」,苦不堪言,卻終生「不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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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重舖於「新聞台」。
◎潘文良《順口溜.性欲與愛情》。2021.02.11.四 0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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