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3 13:42:54阿盛

【文學獎訊息】2026年第16屆新北市文學獎徵文




 

2026年第16屆新北市文學獎徵件簡章


一、    活動宗旨:培育文學閱讀與寫作人口,推動文學創作風氣。

二、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三、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四、    徵件資格:

(一) 凡以正體中文創作皆可,國籍、居住地不限,海外民眾亦可參加。

(二) 「青春組」限今年度於本市設籍或就學之12歲至18歲者(含應屆畢業生);「新住民圖文創作組」限新住民本人/具新住民直系血親者/移工投稿參加。其餘組別不限資格徵文。

(三) 報名應繳之身分證明文件:

1.          青春組(散文/新詩):如設籍於本市者,應檢附個人身分證正反面或戶口資料(可自行遮蔽非必要個資);如今年度於本市就學者,應檢附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未滿18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家長/監護人)簽署同意書。

2.          新住民圖文創作組:尚未入籍者,應檢附有效居留證;已入籍者,應檢附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等相關證明文件;新住民子女者須提供報名日前1年內含記事的戶籍資料(可自行遮蔽非必要個資,但需載有父母結婚登記、本人及父母姓名)。

3.          其餘組別請依照報名表,黏貼身分證正反面。

(一) 得獎者經查不合投稿資格者,承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其得獎資格。

(二) 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一篇為限。

五、                    類別與作品字數:

【散文】

一般組:3,000字以內。

青春組:2,000字以內。

【新詩】

一般組:30行以內。

青春組:30行以內。

【短篇小說】

5,0008,000字。

【繪本故事】

請以圖、文投稿,材質、形式不拘,內頁為3240頁(另加繪封面、書名頁及封底),可依作品之屬性酌加注音符號,並於報名表上註記繪本設定之適讀年齡。(備註:圖、文可由1人完成或2人共同創作;參賽作品及樣書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新住民圖文創作】

1.   限新住民本人/具新住民直系血親者/移工投稿參加。

2.   以「請在本站下車」為題,由200-1,000字之短文搭配圖片創作(圖片以1張為限,尺寸210mm×148mm,檔案大小務須1MB或解析度300dpi以上)。

六、                    評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定。

(二)  作品審查: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複審(決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增減錄取名額。

七、                    獎勵辦法:

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散文】

一般組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青春組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25,000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15,000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座1座。

【新詩】

一般組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青春組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000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座1座。

【短篇小說】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

佳作2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

【繪本故事】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

【新住民圖文創作】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佳作10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座1座。

八、             報名方式:採線上或紙本雙軌報名方式,參賽者可自由選擇其中一種方式報名參賽。

(一)                         線上報名方式(繪本故事組僅採紙本郵寄報名):

1.          請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活動公告」-「徵件/徵選」或「新北文學主題網站」(https://literature.culture.ntpc.gov.tw/)連結至「2026年第16屆新北市文學獎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

2.          參賽作品電子檔及相關附件,請於填寫報名資料時同步上傳至報名系統。投稿作品一律不可抽換或退件。

(一)                         紙本郵寄報名方式:

1.          請填寫下列報名表,或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16128樓)索取簡章及報名表,或逕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活動公告」-「徵件/徵選」下載報名表。

2.          參選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3.          請詳細填寫報名表1份,連同作品一式4份,掛號郵寄至:221944汐止厚德郵局第30號信箱 新北市文學獎工作小組 蔣先生收,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新北市文學獎」及「徵選類別」。活動洽詢電話:(028692-55885379

八、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6715日止(紙本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九、       注意事項:

(一)                         參選作品須以中文撰寫,且為未經發表之作品。請採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細明體12字級、行距1.5倍、須編頁碼;如採稿紙書寫者,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繪本故事組原稿稿件應以等比例彩色影印裝訂成樣書一式4份送件,直、橫式均可。

(二)                         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原)稿,恕不退件。

(三)                         得獎者須於得獎名單公布並接獲通知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及個人照片,以利後續出版事宜,並出席頒獎典禮。

(四)                         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且由違反人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主辦單位若受有損害者,並得對違反人請求損害賠償。

1.   抄襲、代筆、AI創作、明顯挪用大量引用或翻譯他人作品、冒名頂替參加或經他人參與修改,喪失原創性之作品。

2.   作品曾於媒體或任何方式公開發表者。

3.   作品曾參賽並獲獎、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獎項競賽、或即將刊登者。

4.   得獎者投稿資格經查不合該組規定者。

(一)                         作品出版

1.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以非專屬授權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集結於本屆得獎作品集出版公開紙本及電子書。

2.          主辦單位自得獎公告日起5年內,得在任何地區以合理方式利用(使用範圍適用著作權法)得獎作品,且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3.   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一套。

4.   「繪本故事組」得獎作品,為配合後續出版繪本圖畫書,主辦單位得與作者討論後修正並依相關出版計畫辦理。

5.   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一)                         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如以國際匯款方式支付,相關手續費用由獎金中扣除。

八、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另行公布。

九、         對本簡章內容及活動,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隨時保有一切解釋、補充說明、修改、暫停或取消一部或全部之權利。

十、            為求競賽公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承辦科室同仁不得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