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獎訊息】2026年第16屆新北市文學獎徵文
2026年第16屆新北市文學獎徵件簡章
一、
活動宗旨:培育文學閱讀與寫作人口,推動文學創作風氣。
二、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三、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四、
徵件資格:
(一) 凡以正體中文創作皆可,國籍、居住地不限,海外民眾亦可參加。
(二) 「青春組」限今年度於本市設籍或就學之12歲至18歲者(含應屆畢業生);「新住民圖文創作組」限新住民本人/具新住民直系血親者/移工投稿參加。其餘組別不限資格徵文。
(三) 報名應繳之身分證明文件:
1.
青春組(散文/新詩):如設籍於本市者,應檢附個人身分證正反面或戶口資料(可自行遮蔽非必要個資);如今年度於本市就學者,應檢附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未滿18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家長/監護人)簽署同意書。
2.
新住民圖文創作組:尚未入籍者,應檢附有效居留證;已入籍者,應檢附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等相關證明文件;新住民子女者須提供報名日前1年內含記事的戶籍資料(可自行遮蔽非必要個資,但需載有父母結婚登記、本人及父母姓名)。
3.
其餘組別請依照報名表,黏貼身分證正反面。
(一) 得獎者經查不合投稿資格者,承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其得獎資格。
(二) 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一篇為限。
五、
類別與作品字數:
【散文】
一般組:3,000字以內。
青春組:2,000字以內。
【新詩】
一般組:30行以內。
青春組:30行以內。
【短篇小說】
5,000~8,000字。
【繪本故事】
請以圖、文投稿,材質、形式不拘,內頁為32或40頁(另加繪封面、書名頁及封底),可依作品之屬性酌加注音符號,並於報名表上註記繪本設定之適讀年齡。(備註:圖、文可由1人完成或2人共同創作;參賽作品及樣書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新住民圖文創作】
1.
限新住民本人/具新住民直系血親者/移工投稿參加。
2.
以「請在本站下車」為題,由200-1,000字之短文搭配圖片創作(圖片以1張為限,尺寸210mm×148mm,檔案大小務須1MB或解析度300dpi以上)。
六、
評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定。
(二) 作品審查: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複審(決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增減錄取名額。
七、
獎勵辦法:
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散文】
一般組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青春組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5,000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座1座。
【新詩】
一般組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青春組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座1座。
【短篇小說】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
佳作2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
【繪本故事】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
【新住民圖文創作】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優等2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佳作10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座1座。
八、
報名方式:採線上或紙本雙軌報名方式,參賽者可自由選擇其中一種方式報名參賽。
(一)
線上報名方式(繪本故事組僅採紙本郵寄報名):
1.
請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活動公告」-「徵件/徵選」或「新北文學主題網站」(https://literature.culture.ntpc.gov.tw/)連結至「2026年第16屆新北市文學獎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
2.
參賽作品電子檔及相關附件,請於填寫報名資料時同步上傳至報名系統。投稿作品一律不可抽換或退件。
(一)
紙本郵寄報名方式:
1.
請填寫下列報名表,或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索取簡章及報名表,或逕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活動公告」-「徵件/徵選」下載報名表。
2.
參選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3.
請詳細填寫報名表1份,連同作品一式4份,掛號郵寄至:221944汐止厚德郵局第30號信箱 新北市文學獎工作小組 蔣先生收,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新北市文學獎」及「徵選類別」。活動洽詢電話:(02)8692-5588轉5379。
八、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止(紙本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九、
注意事項:
(一)
參選作品須以中文撰寫,且為未經發表之作品。請採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細明體12字級、行距1.5倍、須編頁碼;如採稿紙書寫者,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繪本故事組原稿稿件應以等比例彩色影印裝訂成樣書一式4份送件,直、橫式均可。
(二)
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原)稿,恕不退件。
(三)
得獎者須於得獎名單公布並接獲通知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及個人照片,以利後續出版事宜,並出席頒獎典禮。
(四)
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且由違反人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主辦單位若受有損害者,並得對違反人請求損害賠償。
1.
抄襲、代筆、AI創作、明顯挪用、大量引用或翻譯他人作品、冒名頂替參加或經他人參與修改,喪失原創性之作品。
2.
作品曾於媒體或任何方式公開發表者。
3.
作品曾參賽並獲獎、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獎項競賽、或即將刊登者。
4.
得獎者投稿資格經查不合該組規定者。
(一)
作品出版
1.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以非專屬授權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集結於本屆得獎作品集出版公開紙本及電子書。
2.
主辦單位自得獎公告日起5年內,得在任何地區以合理方式利用(使用範圍適用著作權法)得獎作品,且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3.
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一套。
4.
「繪本故事組」得獎作品,為配合後續出版繪本圖畫書,主辦單位得與作者討論後修正並依相關出版計畫辦理。
5.
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一)
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如以國際匯款方式支付,相關手續費用由獎金中扣除。
八、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另行公布。
九、
對本簡章內容及活動,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隨時保有一切解釋、補充說明、修改、暫停或取消一部或全部之權利。
十、
為求競賽公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承辦科室同仁不得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