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8 12:00:00阿伯
包租公之退租驚魂記之二
(圖片取自 PEXELS 網站)
在“包租公之退租驚魂記之一”的案例中,反思出一些過濾機制來避免這些驚奇發生,
案例一:
1. 租客帶看時要出示身份證及工作證明(名片或公司門禁卡),若無法配合,就放生。
2. 當下不急著簽約,以先付訂為原則,若真那麼急的,就放生。
3. 押金沒妥協的餘地,若要求一個月的,就放生。
案例二:
1. 父母協助找房或一起來看房的,就放生。
案例三:
1. 簽約時對合約很有意見的,就放生。
2. 退租一律不當面點交,退租後一週內要完成清點及匯款,且要載明在合約中;簽約時無法認同,就放生。
案例四:
1. 簽約時,要將屋況當下拍照且彩色印出,雙方簽名並附於合約中。
2. 退租一律不當面點交,退租後一週內要完成清點及匯款,且要載明在合約中;簽約時無法認同,就放生。
當然,還有一些其他的過濾細節,可以參考如何挑租客可以參考這幾篇 “包租公之如何過濾租客-1 “,”包租公之如何過濾租客-2“ ,”包租公之如何過濾租客-3”。透過這些原則應會過濾不少的租客,但會掙到不少寶貴的時間,畢竟時間對我們來說,比租金重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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