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2 18:07:45無名

借閱率不等於閱讀力

    最近看到一些朋友轉貼「金門縣中心圖書館跟美術館」設計圖的新聞,想起一些往事:

十多年前,我在金門縣文化局當替代役,代理收發室時會看到往來南棟圖書館閱覽室的讀者,常看到的有每天來看報紙的高中退休老師,帶小朋友來兒童館的媽媽,固定到三樓閱覽室佔位置的國考生,只有期中期末考時才會出現一位難求的景況,大多是附近的國高中生。北棟主要是藏書,我去借閱過幾次,很少遇到借書人。

五年前,我在金門縣政府行政處任職,有天聽說某雜誌評比金門縣的閱讀力排行倒數,評比的標準之一是公共圖書館的借閱率,於是縣務會議上有人提議,縣府員工每人每月至少借幾本書來提升借閱率。然後就開啟某同事每個月蒐集同仁的縣民卡,去文化局圖書館搬一堆書回來,時間到再還書借書,循環不已。(幸好只實行一段時間,不然借而不閱,我真的不曉得有什麼意義?)

我當時聽聞此一政策,期期以為不可,雜誌的評比標準有問題,借閱率怎會等於閱讀力?縣府怎麼不發聲明跟雜誌社抗議?不是都說金門人很有錢,有錢就買書回家看啦,又何必借書?(到圖書館借書無可厚非,畢竟不是人人想買書,家裡也未必有藏書空間,當時強調鄉親不借書或許是因為已買書,只是諷刺量化指標的膚淺。)

我始終認為,真正的讀書人會盡量買書,除了寫報告跟論文外,我很少借書:一是因為我習慣在書上註記,塗塗寫寫,所以能買盡量買,我的待閱書單還有320筆,哪有餘裕再去圖書館借書?二是書其實不貴,還記得念研究所時,我把書單上的書幾乎買全,同學甲說:「你真有錢!」我回:「你也可以做到,只要少抽幾包菸就可以買書了。」三是買書除了可以隨時翻閱,還可以鼓勵出版事業,書賣得好,作者才有「本錢」持續創作;四是好書值得再讀,想讀時手邊無書,對我是一種心理折磨;五是即使書的內容過時送資源回收,只要用心讀過,從中獲益,錢就不算白花。

我一直覺得,第一個把書比喻成精神糧食的人真是天才,我常思考兩者之異同,相同處有三點:一是不同的書就像不同的食物,提供不同的養分;二是人成長的不同階段需要的營養素不同,需要的書也不同;三是編輯就像料理,會讓書呈現不同的滋味風貌。不同處也有三點:一是保存期限較長,有些經典甚至流傳千年仍不會過期;二是可再次取用,而且隨著個人閱讀能力增長,會咀嚼出不同的滋味;三是人活著不能不吃東西,卻可以不讀書,但讀書可以讓人活得更有意思。

蓋個新的圖書館,是不是就能提升閱讀力?我深深懷疑。教育部於11133日公布「110年臺灣閱讀風貌及全民閱讀力年度報告」,以4項指標、分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組進行評比,包括「民眾每人擁書冊數」、「民眾每人借閱冊數」、「民眾每人到館次數」、「民眾持證比例表現」。所以,也不能怪雜誌的評比標準。假如教育部之後依然延用上述量化指標,以金門的戶籍人口跟常住人口落差之大,蓋新圖書館只會讓後三項指標的分數更低。

金門是否有必要蓋新的圖書館?可以從財政面討論,在剛結束的議會第七次定期會,有議員提出質詢,我不再贅述;身為讀書人,我關心、強調的是:借閱率不等於閱讀力!評比閱讀力需要質化的指標,如讀後心得的發表內容、如作家演講座談後的討論、如借閱的圖書類型等等。

再次重申:借書閱讀是好事,無論是為了充實知識、還是為了消遣娛樂、抑或是解決生活問題,但總不能是為了累積點數換取獎品,那是買櫝還珠,不是讀書!

【圖:筆者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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