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30 14:18:25安妮塔

兩性工作平等法--1

台兩性平等法屆四年 四分之一女性勞工不知道 【大紀元3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五日電)

台灣「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將屆滿四年,但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與玄奘大學最近所做的調查卻發現,近四分之一女性勞工完全不知道政府為保障女性權益而訂了兩性工作平等法;不過,多數受訪者對這項法令仍持肯定看法。
這項調查是從今年二月二十七日到三月四日進行,以電話訪談方式調查全台灣地區八百四十五位十六歲到六十五歲的女性受雇者,正負誤差百分之三點五。調查結果顯示,在「兩性工作平等法」認知上,只有百分之十二點五四的受訪者,知道且清楚內容;百分之六十三點七九受訪者,知道兩平法但不清楚內容;百分之二十三點六七,約近四分之一的受訪者,完全不知道有兩平法。受訪者對兩平法實施各項成效的評價,給予的平均分數是六十一點九五。
有關受訪者任職事業單位對「促進工作平等法」的實施情形,多半事業單位在「設置托兒設施」項目上,尚待努力的空間仍大,員工超過二百五十人的企業有百分之八十未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設施。
「兩性工作平等法」上路後,女性勞工在職場所遭遇的不平等待遇以「升遷」比例最高;百分之七十三的受訪者認為「兩性工作平等法」對職場兩性平權有幫助;認為沒有幫助的主要是擔心「復職不易,不敢貿然請育嬰假」,其次是「生理假、家事假都算在病假中,未真正增加女性員工福利」。至於受訪者任職企業對兩平法的支持度,有七成企業支持,顯示兩平法上路四年,成效仍獲女性肯定。
有關兩平法對女性就業影響,有七受訪者持肯定態度;仍有百分之二十覺得兩平法只有宣示作用,希望未來修法可在罰則及懷孕特別照顧上特別強化。3/5/2006 1:57:41 PM



看不見的心 從兩性工作平等法談起? 曾嬿芬

兩性工作平等法已經於三月八日起正式實施,根據報載三月五日在竹科的一場座談會中,與會的百餘位科技廠商人力主管認為,此法將促使廠商在聘用職員時更加考量性別及結婚生育等因素。一份針對竹科廠商所做的問卷資料發現,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後,有近六成的科技廠商表示將減少聘用女性員工。科學園區的產業是台灣產業中獲利率較高者,對兩性平等工作法還有如此負面的看法,我們認為牽涉到幾個層面的問題,值得深思。
首先牽涉到的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面對這遲來的保護工作者權益法令,我們的企業卻有一種被員工(特別是女性)「討到便宜」的味道。仔細思考這一套對於兩性工作的相關規定,其實並不是對於企業的「額外負擔」,企業不能只用這個社會的生產力而不做任何付出,否則,企業不啻是在白搭其他人培育生產力的「便車」。
同時,女性員工也不是獲取任何非份的利益或保障,以廠商最關心的女性的生理假以及育嬰假為例,生理假是因應女性身體狀況的一種安排,並不是女性得到了什麼福利。育嬰假也不是員工的「福利」,他們請假為的是照顧這個社會的「公共財」(未來的主人翁)。其次牽涉到勞動力的量與質的問題。在上述座談會中,也有少數廠商認為高科技講究的是效率,不是以上班時數多寡來衡量,如果能增加員工的工作效率,上班時數少一些並無不妥。都是以營利、以最大化生產力為出發點的廠商,為什麼他們有這麼不同的哲學?這個例子恰好說明了美國社會學者Fred Block在《位置後工業時代的可能性》一書中大聲疾呼的觀點:當一個社會逐漸邁向豐裕,也是這個社會該選擇犧牲一些量來追求質的時候了。
企業主和管理階層應該深思,工作時數就等同於工作效率然後等同於生產力嗎?以中信銀行最近打出一支引起爭議的廣告為例,該支廣告以一位犧牲家庭生活與自己健康的男性主管來烘托該企業的打拼形象。這支廣告恰好反應的是將工作時數與工作品質完全劃上等號,以及以為工作品質完全不會受生活品質影響的企業思維。大家比較不會去注意的是,這樣的思維源於主流經濟學的影響。
去年,一位美國的經濟學者Nancy Folbre在一本名為《看不見的心》書中討論這種「看不見心」的經濟學思維。她認為,經濟學一向只關心在市場上交易的貨品與勞務生產活動,它「看不見」其他眾多為了維持經濟運轉的「非市場活動」。相對於亞當斯密討論市場那隻看不見的手,其實真正不被看見、所以不被認為應納入必要成本的是,那些為了照顧這個社會未來生產力(小孩)、以及已經為這個社會付出一生的退休生產力(老人)的付出。在該本書中,她提醒經濟學與企業家們,企業可以在任何社會運轉,都得靠著許多人付出心血照顧這個社會中的老老小小。在許多社會(包括美國)中提供照顧的人仍以女性居多,這些願意付出照顧的女性竟要遭受職場的歧視,這個社會應該對她們的處境視而不見嗎?。
其三、廠商們抱怨現在經濟不景氣,實施兩性平等工作法,時機不對。但是環顧我們周遭的幾個亞洲國家包括越南、印尼,早已實施女性員工的生理假以及育嬰假。以越南為例,有薪育嬰假至少四個月,女性懷孕達七個月起,每天少工作一小時(有薪)。這些法令與執行並不因景氣而有所動搖,並且政府執法甚有決心,沒有廠商會違反規定。包括台商在內的外資企業早已把此算入企業的成本內,就曾有不少東南亞台商在我們訪談的時候,替台灣工人感慨台灣勞動法令缺少保障,「台灣工人哪看到越南勞工法令會流目屎!」是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評語之一,可能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這是一位管理階層的說出來的話。
台灣的男男女女打拼這麼久,企業難道不應為員工的基本生活品質稍做著想?難道不為這個社會下一代的撫育問題,略盡一點責任?放棄只以數量(比如工作時數)來思考品質(比如生產力)的簡化邏輯,此正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