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夜下的百合》林曉筠
其一,男女主角原本要結婚,哪知道一場爭吵,
女主角不給男主角沉澱心靈的機會,讓男主角選擇出國進修。
多年後,男主角回國找女主角,要復合。
女主角一直不肯原諒他,不聽他的解釋。
嗯,有時候得理了,能饒人處且要饒人。
幸好後來女主角因為還愛著,願意再給男主角機會。
其二,女主角是作家,想要體驗生活,騙男主角自己得癌症。
當男主角愛上她後,她選擇坦白。
幸好男主角氣頭過了,就原諒。
其三,女主角被其一的男主角說彼此只是朋友,她很心傷。
被辦公室的上司安慰、追求,她很怕被說閒話。
嗯,男主角說的對,男未婚女未嫁,有啥好怕!
只是女主角為了確認情意,找人接吻,這有點不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