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5 16:33:25aggartpra

律師析海娜號郵輪被扣韓:遊客可向旅行社索賠

  新華網北京9月16日電 從13日起,中國郵輪“海娜號”意外被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扣留,在濟州港滯留超過48個小時。1659名遊客的海上之旅,變成瞭“異國受困記”。

  受困遊客情況如何?中國郵輪為何會被韓國法院扣留?如何保障遊客權益?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對此事件進行瞭追蹤。

  ?一次“說走不讓走”的旅行

  “可算是安全回來瞭!”15日16時40分,62歲北京遊客鄧先生帶著老伴兒和6歲的外孫女,乘坐海航包機降落在北京首都機場。同機抵達的共有283名乘客,其中包括19名兒童及1名嬰兒。

  這些乘客都來自於一次“說走不讓走”的旅行。北京時間13日15時,海航集團旗下海航旅業郵輪遊艇公司“海娜號”郵輪在韓國濟州港被當地法院扣留,船上包括1659名遊客在內的2300多人被迫滯留。

  遊客王先生告訴記者,由於遊客們拿的都是團隊簽證,所以在船舶被扣的情況下,盡管船艙是打開的,也不可能落地登上濟州島。

  事件發生後,國傢相關部門迅速介入協調解決問題,確保遊客境外權益,爭取船隻盡快離港。海航集團派出瞭五人工作小組於14日中午趕到濟州,配合總領館積極協調各方關系。“中國網事”記者從船上傳回的消息瞭解到,船上有101名服務員在3個餐廳待命,全天分3個時段提供餐飲服務。船上開放瞭全部娛樂設施,包括增加7小時娛樂活動供遊客觀賞,廣播持續播報事件最新進展,安撫遊客情緒。船上配有免費的醫療服務,並開通免費的國際長途電話供遊客與傢人聯系。

  海航共調五架包機前往韓國濟州接滯留遊客回國,每架航班將連續執行2個往返,爭取15日將全部滯留遊客接回國。

  海航方面表示,將根據“海娜號”郵輪遊客所在的艙房類型不同,給予每人2000元左右補償。

  ?一場“跨國要債”的企業經濟糾紛

  “海娜號”隸屬於海航旅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計劃於當地時間13日16時由韓國濟州開往仁川。12日,與海航存在債務糾紛的沙鋼船務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簡稱沙鋼船務)以法律糾紛為由,向濟州地方法院申請扣押船舶。濟州地方法院裁定扣押瞭即將離港的“海娜號”郵輪。

  海航公司收到通知後,立即著手安排船舶解扣事宜,並於14日凌晨3點,將扣船通知要求的30億韓元(折合1688萬元人民幣)保證金支付到韓國當地律師賬戶。但適逢周末,保證金無法支付至法院賬戶,郵輪未能解扣。

  海航公司跟沙鋼船務之間到底有怎樣的經濟糾紛?為何又牽涉到英國和韓國的法院?

  沙鋼船務有限公司(香港)董事總經理張潔接受“中國網事”記者獨傢專訪時介紹,2008年8月,沙鋼船務有限公司與海航集團下屬子公司大新華輪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新華公司)簽訂瞭租船協議,海航集團為大新華公司出具瞭履約擔保函。

  2010年10月起,大新華公司拖欠直至停付租金。因兩傢公司的註冊地都在香港,沙鋼船務根據合同約定,向英國倫敦海事仲裁委員會提交瞭仲裁申請。2012年11月,仲裁庭最終裁決大新華公司須支付沙鋼船務5837.57萬美元。同時,沙鋼船務向英國高等法院提出瞭要求海航集團履行擔保義務的訴訟。

  張潔表示,目前大新華公司因拖欠多方租金已在香港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海航集團作為擔保人應履行擔保責任,但其拒不履行。在屢次協商無果的背景下,沙鋼船務不得不在全球范圍內追索海航集團資產。

  張潔說,沙鋼船務針對大新華公司、海航集團采取的所有措施都按法律規定進行。“包括英國、印度、南非、韓國等地都進行追索。沙鋼船務曾於2011年3月在印度扣押海航集團子公司的一艘船舶。”這次沙鋼船務掌握瞭海航近日有船到濟州的信息,又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提交瞭扣押海航集團資產的申請。

  但究竟船上有沒有人,有多少人,沙鋼船務表示並不清楚。“公司申請的是扣押郵輪,而不是扣留郵輪上的人員,因為人員不屬於海航資產范疇。而事實上,韓國地方法院也沒有如個別媒體報道的一樣,扣留船上人員。”張潔認為,“海娜號”被扣押是由海航集團違約造成,海航集團要承擔其擔保還款責任,由此產生的所有後果也要由海航集團承擔。

  對此,海航方面表示,大新華公司與沙鋼船務之間是正常的經濟糾紛,且當事各方已約定適用英國法律,由英國法院管轄。雖然沙鋼船務已向英國高等法院提起要求海航集團履行擔保義務的訴訟,但在管轄法院尚未對此作出判決的情況下,通過韓國濟州法院扣留“海娜號”郵輪,導致中國遊客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危害瞭中國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涉嫌觸犯中國法律。

  遊客無辜被困如何維權?

  韓國法院突然將中國郵輪扣留,這一做法是否合法?適用哪些法律規定?事件中,各方的做法有無不妥之處?遊客無辜受困造成的損失該向誰來索賠?

  對於扣船行為,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莫世健表示,這在國際上非常常見,扣船的目的一般不是為瞭將船拍賣,而是以扣船為手段,要求對方解決糾紛。

  莫世健說,扣船裁定是保密的,法院實施時不會提前告知,以免船隻臨時改變航線。但韓國法院因休息日無法及時處理保證金,致使數千名中國公民滯留,這種做法值得商榷。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說,任何商業糾紛都不能劫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人身自由受到瞭限制,包括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和受尊重權等合法權益均受到損害。消費者有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合同約定主張權利,與經營者協商溝通,要求經營者履行約定,賠償損失。”

  北京通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洪積認為,遊客因無法繼續旅遊,不能按時回國導致的損失,可向旅行社索賠。“旅行社的違約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承擔的隻是違約責任,而侵權責任是由海航承擔。”因此,遊客維權可同時起訴旅行社和海航,旅行社也可以要求海航賠償。(記者毛偉豪、劉巍巍、周慧敏、王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