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2 12:38:57aggartpra

 媒體解析名人書信拍賣:滿足大眾窺探私生活欲望

[導讀]一方面,好奇心很強的普羅大眾自然有窺探名人私生活的欲望,另一方面,需要還原一個人的歷史真面目,不能僅靠表面的那點光環,任何一點蛛絲馬跡都不能錯過。書信集就這樣出爐瞭。

拍賣書信還是拍賣倫理?

一方面,好奇心很強的普羅大眾自然有窺探名人私生活的欲望,另一方面,需要還原一個人的歷史真面目,不能僅靠表面的那點光環,任何一點蛛絲馬跡都不能錯過。書信集就這樣出爐瞭。

記者|何映宇

書信被拍賣,楊絳很受傷。

北京中貿聖佳國際拍賣有限公司日前宣佈,6月22日將在北京舉辦一場名為“《也是集》錢鐘書書信手稿專場”的拍賣會,拍賣的,是66封錢鐘書書信和《也是集》手稿、12封夫人楊絳的書信和《幹校六記》手稿、6封女兒錢瑗的書信。

此消息一出,102歲老人楊絳先生深為震驚,立即致電這批書信的所有人——香港原《廣角鏡》雜志社總編輯李國強。李辯稱,此事為其朋友所為,但卻以“為委托人保密是行規”為由對此朋友為何人守口如瓶。這樣一種理由,顯然頗有貓膩,錢鐘書先生和楊絳先生是中國現代文學史上舉足輕重的人物,這麼多數量的書信和手稿,其文化價值和歷史價值作為雜志社總編輯的李國強豈會視如無睹,輕易轉贈他人?這究竟是拍賣書信還是拍賣社交倫理?楊絳先生不滿意當然也在情理之中瞭。

楊絳維權,有法可依

李國強與錢鐘書相識於1979年,並開始書信往來。當時,李國強向錢鐘書提出在香港出版集子的想法,在1980年4月12日的信件中,錢鐘書婉拒瞭李國強的邀約。

拒絕兩次之後,經不住李國強的盛情,錢鐘書最終同意,在香港廣角鏡出版社出版文論集,題名:“也是集”。此書分兩部分,上部為1979年以後錢鐘書發表的三篇談詩歌和小說的重要文論,包括:《詩可以怨》、 《漢譯第一首英譯詩〈人生頌〉及有關二三事》和 《一節歷史掌故、一個宗教寓言、一篇小說》,下部則是錢鐘書從《談藝錄》補訂本中摘選出來的文論筆記。雖然篇幅不是很大,卻可管中窺豹,錢先生在其中旁征博引宋以來的詩話和西方論著幾百種,條分縷析,縱橫開闔,一代學術大傢風范盡顯。

兩人往來書信時,一開始,錢鐘書稱呼李國強:“國強先生”,後來稱呼:“國強吾兄”,可見關系親密瞭不少,在錢鐘書先生於1998年12月去世後,李國強仍與楊絳有書信往來。

香港《廣角鏡》雜志社,隸屬於香港廣角鏡出版社有限公司,於1972年創刊,大十六開月刊,是香港一本重要的時政新聞類雜志。其出版社曾經在1981年出版過梅紹武先生的回憶錄《我的父親梅蘭芳》。就是這樣一位曾經的總編輯,擅自將書信拍賣,究竟是出於什麼樣的考慮呢?他是想要造福錢學研究者有更多研究的資料?

華東師范大學中文系教授倪文尖對本刊記者表達瞭他的看法:“在沒有得到楊絳先生的同意之前,擅自將錢鐘書先生寫給他的書信拍賣,於情於理顯然都不太妥當,楊絳先生有意見也很正常。不過,如果從我們研究者的角度來說,研究者當然希望掌握的材料越多越好,這樣才能全面、立體地瞭解你的研究對象,避免平面、片面的危險。文人之間,總有一些臧否人物的習慣,即使真的被公開,這也無損於錢先生的聲譽,其實不必太過擔心。這其實是一個悖論,傢屬當然希望維護傢人的正面形象,但這就會給研究者造成深入其內心世界的困難,當然,這都要建立在法律的基礎上,在法律保護的前提下才可以談研究的問題。”

那麼,法律界人士對此怎麼看呢?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上海理慈律師事務所律師詹銳認為李國強隻有在合法擁有書信和書稿的所有權,且拍賣不會侵害作者合法權益,如作品發表權、作者隱私權、名譽權的前提下才有權拍賣有關書信和書稿,目前來看,上述條件可能不具備:“雖然書信物品的所有權屬於收信人,即收到信後,收件人合法擁有信件物品的所有權,但不擁有信件內容的著作權,如果寫信人和收信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書稿情況有些不同,書稿物品的所有權屬於作者,即將書稿轉交出版社或編輯,除非有明確轉讓約定,一般書稿的所有權仍還屬於作者。若李國強承認這批書信、書稿的所有權原歸楊絳先生,是楊絳先生贈與其留念的,且約定不得公開、轉讓,則李國強通過附條件的贈與獲得瞭書信和書稿的所有權。但是,李國強拍賣關書信和書稿屬於違反贈與合同約定不得有公開、轉讓的違約行為。此外,公開拍賣書信和書稿,由於公開拍賣會公開展示拍賣物品,故可能會侵犯書信、書稿作者的發表權、作者的隱私權,甚至名譽權。”

那麼既然楊絳先生不同意李國強方面拍賣,她怎樣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他人侵犯呢?詹銳律師說:“首先,楊絳先生可以主張受贈人李國強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不公開、不轉讓義務,從而要求撤銷贈與,要求李國強返還書信、書稿。按照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其次,楊絳先生可以依照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第100條規定,起訴並申請保全,請求法院禁止拍賣活動,以制止侵權行為。”

張愛玲:蒼涼的告別

無獨有偶,之前,張愛玲書信集的出版,也引起許多張迷的不滿。

2007年,蘇偉貞在臺灣允晨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出版《魚往雁返:張愛玲的書信因緣》,談他和張愛玲書簡往來的往事,2008年莊信正在臺灣印刻出版社出版《張愛玲來信箋註》,公佈他和張愛玲往來的84封信,今年3月,著名學者、《中國現代小說史》作者夏志清教授在臺灣地區出版瞭《張愛玲給我的信件》,收入張愛玲寫給夏志清的信件118封,夏致張信17封,共135封(其中32封首次面世)。

張愛玲生前,與其通信最頻繁的,就是她生前的兩位摯友,一是宋淇,一位就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東亞系教授夏志清先生,後者,他們從上世紀60年代就開始通信。1997年4月,即在張愛玲去世還不滿兩年之時,夏志清就在臺灣《聯合文學》上連載他整理的張愛玲信件,至1998年8月為止,共100封,後因夏志清有事在身,暫停瞭連載(2002年夏志清又在該刊上發表瞭第101、102、103封信)。

一部分骨灰級張迷覺得,“祖師奶奶”的隱私就是隱私,何必公之於眾?總有些不堪回首,總有些難言之隱在書信中流露,窺探他人的隱私就是看客的快樂嗎?

但毫無疑問,夏志清對於張愛玲研究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沒有夏志清在《中國現代小說史》中給予張愛玲文學史上的崇高地位,哪會有張愛玲的今天?所以他們二人的書信,自然彌足珍貴,張愛玲去世之後,每一封公開發表的信,任何新的隻言片語,都會引起文壇的極大關註,更何況是和夏志清的上百封信件?其在文學史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比如,1969年張愛玲進入加州伯克利大學中國研究中心,兩年後因和該校教授陳世驤產生矛盾而被陳解聘,這次打擊對張愛玲晚年的生活影響很大。此事細節,旁人不得而知,而張氏在1971年7月10日的信中詳細記錄瞭她和陳產生嫌隙的來龍去脈:陳世驤表示他看不懂張愛玲寫的學術報告,張愛玲聞言發怒,冷言反諷:“加上提綱、結論,一句話說八遍還不懂,我簡直不能相信。”兩人因而結怨。夏志清按語點評,張愛玲與陳溝通不善,最後導致兩人決裂,張被解聘,丟掉工作,生活堪憂,此消息傳遍美國,更讓人覺得大作傢連學術報告都寫不瞭,甚至影響她的聲譽。

熟悉張愛玲的都知道,她晚年長期為皮膚瘙癢病所困擾,總是幻想房子裡到處是虱子,因為“蟲難”而到處搬傢。他18歲時寫下的名句:“生命像一襲華美的袍,上面爬滿瞭虱子。”似乎是一語成讖,在她晚年寫給夏志清的信中,多次提到瞭“蟲子”,1984年12月22日的信中她更寫:“我這一年來為瞭逃蟲難,一直沒固定地址,真是從何說起。”在沒有固定收入的漂泊和精神蟲子的噬咬中走完一生,這實在是一種蒼涼的告別。

一方面,好奇心很強的普羅大眾自然有窺探名人私生活的欲望,另一方面,需要還原一個人的歷史真面目,不能僅靠表面的那點光環,任何一點蛛絲馬跡都不能錯過。書信集就這樣出爐瞭。倪文尖認為張愛玲的情況和李國強事件又有所不同:“張愛玲去世後,她沒有直系親屬,她的遺產繼承人是宋淇、宋以朗先生,那麼隻要宋以朗先生不反對就沒有問題。”陳子善先生雖然覺得李國強事件他不便發表看法,但也覺得張愛玲的書信出版無可厚非:“張愛玲的事和錢鐘書的書信拍賣不一樣啊,楊絳先生還健在,沒有她同意就拍賣很明顯說不過去,但是張愛玲早就去世瞭。”(新民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