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7 14:51:20aggartpra

 調查稱半數廣州市民支持在市區禁行跑車

  上月,12輛港牌超跑深圳飆車,驚壞一眾路人。在廣州珠江新城、天河北等地,呼嘯而過的跑車也常令市民受擾。針對這一現象,在市區禁行跑車是否可行?廣州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一組調查數據顯示,半數市民支持此項措施。   

  昨日,在該中心舉辦的跑車行駛管理專傢座談會上,14名與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專傢學者各持己見,贊彈不一。市人大代表、廣州市社科院哲學文化研究所所長曾德雄認為,“禁跑”沒有足夠的法理依據,“關鍵問題不是禁不禁止,而是執法有沒有到位”。

  贊:跑車擾民是“缺德”

  “一輛跑車經過,驚動整條街道,我們可以說,缺德”,廣東省社科院研究員鄭奮明舉手支持“禁跑”。他所居住的天河北,時常有跑車出沒,“經常聽到大馬達的咆哮聲”。

  他的理由是,廣州市人口密集,道路車輛多,在這種路面上超速行駛的跑車,危害公共安全;此外,馬達的轟鳴聲,也造成噪音污染;“富傢子弟用跑車來炫耀自己的身份,顯示自己的價值,這種風氣對社會不好”。

  “無可奈何,我們不得不去限制他”,廣州社情民意中心研究室主任劉榮新也表態贊同。他承認,“禁跑”侵犯到瞭開跑車人的權利,然而,路權本身就“不是放開的”,受到瞭條條框框的限定,比如,禁摩,大貨車限行等,“這種約束為的是讓道路上有一個良好的交通秩序”。

  彈:禁跑會成為“笑話”

  廣州大學廣州發展研究院院長塗成林立馬出聲提醒,要分清楚作為交通工具的跑車,和作為飆車工具的跑車。“如果跑車是一種交通工具,你不能剝奪它的生存權,但如果是飆車工具,在城市內超速行駛,那麼就要限制它瞭。”

  廣州市社科院城市管理研究所所長黃石鼎也明確反對。他擺出數據,國內道路限速在每小時120公裡以下,現在出廠的小型客車,國產車型大部分都超過瞭每小時180公裡,合資和外資車型超過瞭每小時220公裡,“如果是這樣的話,任何車都應該限行瞭”。

  黃石鼎認為,最大的問題不是禁跑,而是加大執法力度。比如,在珠江新城有那麼多人飆車,交通部門有沒有前來執法。“隻是禁跑會成為廣州的笑話”。

  “對跑車的界定,如何界定,沒有如何去禁?禁瞭以後,是不是就不允許上路瞭呢?禁瞭以後,現有的管理狀態能不能管起來?”市政協委員梁曉玲一連提出3個疑問。

  [分析]

  屢見市區飆車,因為違法成本低

  在廣州市區飆車的違法成本和管理部門的執法力度“雙低”,受到與會人員詬病。黃石鼎一語中的,“在香港飆車太貴,內地便宜點”。

  市政協委員劉惠萍也搬出瞭法律賬本。《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刑法》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劉惠萍認為,“現有的法律規定飆車的後果跟駕駛人享受的快感不成正比”。

  她建議,能否參考國外的法規,飆車的後果處罰跟駕駛人的財富成正比。“在德國,飆車的最高罰款是1600萬。如果我們的罰單不是2K,而是更多,也能起到震懾作用瞭。”

  此外,改裝成本低,也對飆車一族產生吸引力。在廣州恒福路一帶,就有很多改裝車的地方,“不需要牌照,都可以改裝”。

  談及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力度問題,市政協委員韓志鵬直指交通部門不作為。“我們有些交警不肯執法,就是覺得這些跑車車主的背景很復雜。”

  曾德雄認為,現有的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已經足夠適用跑車產生的種種問題。問題不是禁不禁止,而是執法有沒有到位。“有人說,跑車超速取證難,但我們不能因為執法難就不去做,需要在執法上去改進這個問題。”

  我們有些交警不肯執法,就是覺得這些跑車車主的背景很復雜。

  ——— 韓志鵬

  采寫:南都記者 劉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