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2 14:28:41aggartpra

四中全會:探索省以下審計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

  探索省以下審計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可避免同級政府幹預

  【決定摘錄】

  完善審計制度,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探索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

  【專傢解讀】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認為,探索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此舉主要是加強審計執法,凸顯瞭審計在治國中的重要性。審計機關人財物統一管就是盡可能實現垂直領導,不受同級政府的過多幹預。如果審計機關的人權、財權不能獨相對獨立,受當地政府的影響就比較大。 對於垂直管理之後,審計部門是否會權利過大的問題。劉劍文表示,審計部門也會受到其他部門的監督,例如紀檢、人大等。審計實際是反腐敗中一個很重要的職能。省以下審計機關人財物統一管,既可以從治國的角度來看,也可以從反腐的角度也看。對於獨立審計能起到積極作用,也是逐漸要把審計成為監督政府的重要工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大旗表示,探索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是為瞭保證審計的獨立性。審計機關隻有脫離當地政府的管理,才能比較公正客觀的出具審計報告。朱大旗認為,審計機構最好是直接向人大負責。從國際上來說,審計機構對立法機構、權利機構負責。我國可能暫時難做到這一點,所以先從省級以下的審計機關開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