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擾追討兒童手遊消費的隻是“舉證難”嗎
既然在遊戲的每一步都可以充滿誘惑,誘導支付,為什麼就不能在未成年人身份認定上多一些身份識別、驗證等制度性“圍欄”?
據澎湃新聞網報道,因為11歲兒子曉鵬多次偷用傢長手機給自己發微信紅包,然後充值玩手遊,西安臨潼區吳女士去年11月將騰訊公司訴至法院。不過,她最終選擇撤訴,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覺得舉證難度較大。另據代理律師趙良善介紹,截至目前,他已先後無償為5個傢庭追回未成年人擅自充值的44500餘元。
近年來,類似曉鵬這樣動輒花費數萬元“打水漂”的報道屢見不鮮。湖南長沙12歲女孩萍萍在手機唱歌遊戲裡“打賞”花掉瞭媽媽3萬多元;深圳11歲男孩玩手遊花光傢中3萬元積蓄;武漢10歲男孩玩遊戲充值5.8萬元……
幾乎每一起事件的過程都似曾相識:孩子沉迷手遊,然後在傢長不知情的情況下,花掉巨額款項。這其中,也不乏傢長事後追討款項,但從現實情況看,追討成功的比例似乎並不高。即便有僥幸追討成功者,也多是在媒體乃至律師介入的情況下,雙方協商處理的。而社會上,像陜西趙良善這樣為瞭孩子肯堅持免費維權的律師,更是鳳毛麟角。
那麼,兒童在手遊中花費巨款,追討的難度隻是因為“舉證難”嗎?客觀而言,“舉證難”肯定是存在的。與傳統的交易不同,網絡交易缺乏固化的介質文本,即便相關的交易記錄有電子痕跡可尋,但由於這些數據記錄被保存在服務器中,不僅查詢起來有困難,也容易被系統後臺操作者復制、修改甚至刪除。由於很多傢長要麼缺乏證據保全的意識,要麼缺乏相應的能力,均使得舉證困難重重。
比如,如果傢長平時也玩手遊,而且孩子玩手遊用的也是傢長的手機和賬號,這也會導致無法認定交易主體是未成年人。也因此,盡管很多人心疼那幾萬塊錢,但都本著“花錢買個教訓”的心態,想著隻要孩子以後不再玩瞭,官司就算瞭。
其實,這樣的做法未免走入瞭另外一個誤區:兒童手遊消費的舉證並非困難到讓人放棄的地步。小孩子即便是盜用傢長的手機和賬號支付,也會留下聊天記錄等諸多電子痕跡,傢長也可以留意保存下相關的交易頁面或文件。技術在帶給支付者便捷的同時,也會使得相關取證變得更輕松。這實際上是一種雙向的關系。
據報道,趙良善律師為瞭證明是11歲曉鵬自己進行的遊戲活動並充值,就自掏腰包請公證處對律師取證過程進行瞭公證。盡管這個公證取證的步驟多達107個,但並非不可企及。何況,既然有專業的律師可以做這些事情,傢長們又怎能輕言放棄?既然遊戲的每一步都可以充滿誘惑,為什麼就不能在未成年人身份認定上多一些身份識別、驗證等制度性“圍欄”?
可見,問題的關鍵仍在於利益驅動機制下的監管失職與自律缺乏。企業即便要“從小培養遊戲人口”,也應該遵循起碼的法律準則,要充分體現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而不是一邊誘惑兒童,一邊又把責任推給傢長和學校。當然,傢長也應該檢討,決不能一錯再錯,畢竟涉及自身權益的事情,成年人首先要對自己和孩子負起責任來。(胡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