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0 15:16:23aggartpra

成都拆遷法院“判贏不判賠”的“司法白條”

財新《新世紀》記者 鄧海

烈日下的廢墟,群蠅亂飛,堆連成片的拆遷垃圾中間雜著爛傢具和舊衣服。辛文蓉傢的祖墓,曾經在成都雙流縣九江鎮的一片拆遷廢墟的背後,而今被高樓取而代之。

現年47歲的原村民辛文蓉,九江鎮金島社區人。這個位於雙流縣城邊上的社區,由原千子門村和沙灣村合並而成。辛文蓉也隨著這場城市化變成瞭城鎮居民。然而在過去兩年裡,她數度進京上訪,指控當地政府掘其祖墓、強拆其屋。上訪未果,又訴之以法。2011年8月末,雙流縣法院終於受理瞭她訴鎮政府違法拆遷的案件。

在接到提交證據的電話通知後,這個看起來消瘦而又倔強的農婦,想到的是去祖先曾經的墓地看看。“我好像又看到瞭希望,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希望。”辛文蓉說,在她的周圍,很多人在告政府違法強拆勝訴後,提出的行政賠償並未獲得法院支持。

像這樣的“司法白條”,在雙流縣乃至整個成都市並不罕見。遭遇強拆的農民們屢告屢勝,卻未能阻止地方政府強拆的步伐。財新《新世紀》在采訪調查中,隨機收取瞭20個農民告政府強拆勝訴的案例,其中賠償請求均未獲得法院支持。

當地大規模的涉農拆遷由來已久。2003年,成都正式啟動拆院並院、農民集中居住;2006年,成都開始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驗,農民拆房上樓;2010年,成都推出建設用地指標交易制度,推倒農房換用地指標活動啟動。除此之外,還有數量眾多的征地拆遷,強拆和對抗時有發生。

跟辛文蓉一樣,許多農戶在一番激烈抗爭後選擇尋求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當地法院亦逐漸受理強拆案件,一度緩解強拆雙方激烈的對抗情緒。

但面對一系列“判贏不判賠”的“司法白條”,失望和新的絕望萌生。尚在等候案件開審的辛文蓉,站在早已不見蹤影的祖墓位置忐忑不安:“到時候恐怕還要繼續上訪。”

拆遷之城

寬闊的六車道馬路,兩旁是成片被圈的土地,野草在裡面蔓延。行道樹上高高地掛著“隻有拆遷才能發展,隻有拆遷才能大發展”的標語,高音喇叭宣講拆遷的聲音越來越清晰。

退伍老兵帥光雲騎著摩托車,在成都市溫江區的城郊和農村徐行,然後用筆在地圖上標註著新增的拆遷地塊。在2008年自己房屋被強拆後,他的生活便被徹底打亂。做工掙錢的目的,首先是籌備上訪路費,此後他逐步註意到身邊還有更多拆遷悲劇發生,就開始不停地記錄。

2008年4月10日,天還未亮,在出門賣豆腐的必經之路上,帥光雲和妻子吳傳瓊遭到突然襲擊。兩輛汽車先是將他們攔在中間,隨後出來八個青年男子,強行將他們帶到溫江區天府街道辦事處。

當天下午回到傢,房屋已變成一片廢墟。在廢墟裡清理半天,他們始終找不到父母的遺像、自己的退伍軍人證和對越自衛反擊紀念章。“它們是我懷念父母、紀念戰友的惟一精神寄托。”帥光雲說。

此後他開始瞭漫長的上訪歷程。在每一份上訪材料裡,他都特別對希望街道返還父母遺像、自己的退伍軍人證和自衛反擊紀念章等作瞭標記。街道辦的領導,每次都以沉默應對。

在鄰縣雙流西航港街道,養殖戶毛長勇有的是另一種憤怒。2009年4月20日,西航港街道再次發出通知,要求他盡快拆房,稱其房屋補償金額13萬元,扣除安置購房款後,街道還需補其現金75528.3元,限其第二天前往領取,“逾期不領,視為已作補償,後果自負”。

第二天毛傢沒有前往領取。此後的4月23日,西航港街道再發通知,但內容已大相徑庭,將之前街道支付其現金的說法變更為“你戶應支付街辦現金75528.3元”,要求毛在當天辦理,“過期未辦理,視為同意此補償安置方案,街辦將組織人員對你戶幫助拆遷”。

第二天,西航港街道即對其養殖場1172.49平方米的房屋進行“幫助拆遷”,終於趕在縣委規定的時限前完成瞭任務。毛長勇在此後向法院起訴時表示,自己因此次損失瞭180頭肥豬。

個人的悲劇被掩蓋在地方發展的滾滾洪流之中。有著西部第一縣之稱的雙流縣,在成都最早推行“三集中”改革試驗。這裡總人口92萬,至2009年,雙流縣縣長森林宣稱,已集中居住農民70多萬,城市化速度大為提高。

這個成就的背後,是拆遷大躍進。據雙流縣東升街道的一份材料,僅2006年他們就組織拆遷31項,涉及土地3400多畝、1600多戶,需安置4800多人。東升街道為保證拆遷進度,在內部展開拆遷競賽,然後定期交流經驗,評比考核,最終順利完成任務。雙流縣政府2009年第16次專題會議紀要則記載,2009年4月被確定為“拆遷攻堅月”。

此種情況在溫江、雙流並非特例。成都市國土局的數據顯示,到2010年底,成都35857個涉農村民小組中,有3298個在實施征地拆遷,此外還有1249個在實施災後重建拆遷,進行建設用地指標增減掛鉤試驗等項目的拆遷有1389個。

狀告政府

早於2004年,當地農民即零星開始嘗試上訪之外的維權之路。雙流縣東升街道白鶴村農民王小林,於當年起訴政府強拆自己房屋違法,並獲得勝訴。

知道王小林勝訴後,九江鎮農民李治安也開始考慮走訴訟途徑。根據現場視頻、錄音和多位街坊證實,2008年6月4日清晨,李志安房屋被強拆,沖突中他腿上被砍數刀、腿骨被打骨折。他在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采訪時稱,他有過多次上訪,問題久拖不決。

2009年3月3日,李治安向雙流縣法院起訴九江鎮政府強拆違法,最終獲得勝訴,給瞭鄰居和街坊極大的鼓舞。

此外,同屬九江鎮的鄒傢場社區,江治先、江志奎等在2009年遭到強拆後,於2010年先後向法院起訴政府強拆違法,同樣勝訴。

選擇通過起訴政府來解決問題,在有過勝訴案例的東升街道、西航港街道等地,也漸成風潮。

帥光雲則選擇上訪和起訴同時進行。2008年7月25日,成都市溫江區法院正式受理帥光雲訴溫江區天府街道強拆違法案;9月22日,此案開庭審理。

在訴訟過程中,天府街道辦事處始終沒有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對帥光雲提出的證據也無異議。隻是強調,當地建設工業園區,已進行瞭為期三年的拆遷活動,隻有帥光雲等幾傢不願搬遷,使得拆遷工作無法完成。在此情況下,才對其房屋進行強拆。

2008年10月30日,法院判決溫江區天府街道辦事處強拆違法。

財新《新世紀》記者在當地采訪調查,獲得20份類似的勝訴判決,其中有18例判決中,政府強拆被認定“程序違法”。這也讓獲勝的農戶開始質疑征地拆遷政策的合法性。

2010年,雙流西航港街道居民李清俊將四川省政府告上法庭,指四川省政府在2008年12月31日通過三份批復批準成都市政府征用基本良田的行政行為違法,超越其職權范圍,侵害瞭他的合法權益。

但此案最終未獲受理。成都市中級法院稱,土地征用審批權是國務院及省級政府的專屬權力,國務院及各省政府對征用土地的行為不屬於司法審查范圍,裁定不予受理此案。

李清俊不服提出上訴。但四川省高級法院認為,該批復屬於上下級機關內部請示批復性質的內部行政行為,不屬於法院受案范圍;且征地權是國務院及省級政府的專屬權利,不屬司法審查范圍。

李清俊對此始終不能接受:既然是內部行政行為,怎麼能對外呢?成都市雙流縣將這個內部批復列為征地活動的合法依據,既征瞭他的土地又拆瞭他的房。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何海波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上述批復已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已不再是政府間簡單的內部行政行為;征地權確實是國務院及省級政府的專屬權利,但是不能以此來排除司法審查。“法院不立案可能是另有苦衷。”

賠償“白條”

對拿起法律工具維權的被拆遷農戶而言,進一步推翻拆遷決策困難重重,甚至勝訴帶來的喜悅也是短暫的。

狀告天府街道辦事處勝訴的帥光雲,於2008年12月3日向天府街道提出行政賠償申請,未獲答復。帥遂於2009年2月20日向溫江區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溫江區法院以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送請有權機關作出解釋或確認為由,於2009年3月18日中止訴訟。

而財新《新世紀》記者獲得的20份勝訴判決案例中,法院對勝訴原告隨後提出的賠償訴求均未支持,其中兩例賠償訴訟被拒絕的理由是“已過起訴時限,不予受理”;另一例是賠償請求被駁回;其餘17例則均被法院裁定中止訴訟。

所謂中止訴訟,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發生法定中止訴訟的原因,訴訟無法繼續進行或不宜進行,法院裁定暫時停止訴訟程序的制度。法院作出中止訴訟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上訴。

專事拆遷官司的北京律師王才亮也遇到過類似情況。“有次案子勝訴,地方政府明確告訴法院,如果判政府賠償拆遷戶,判賠多少,就從法院的經費預算當中扣多少。”他認為法院在人事和財權上受制於地方政府,因此在處理這些案子時,就不得不有所考慮。

在中止訴訟期間,雙流縣法院也曾試圖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問題,但成功率並不高。在20個案例中,僅有兩例政府和拆遷戶達成賠償調解協議。接近成都市政府的一名人士表示,現在通過調解達成拆遷賠償協議越來越難。

而對中止訴訟後的漫長等待中,有的人選擇跟司法機關鬥爭到底。帥光雲自2010年8月起,就不斷通過公開抗議、申請行政復議乃至提出訴訟等方式,與溫江區法院、溫江區公安局等部門較真,他甚至表示:“生命不止,維權不息。”

有的人如江志先,耐心已近用盡。他在最近給地方人大的投訴信中表示,“如果這樣繼續下去,我對生活完全失去瞭興趣,現在我的處境已經是生不如死瞭”。

底線失守

原本希望以受理強拆訴訟案件而緩解矛盾的基層法院,也處境尷尬。

有成都市基層法院法官私下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法院依法判,本想充分彰顯法治,沒想到結果卻是“將法院自己架在火上烤”。

他表示,現在拆遷矛盾越來越多,有不少老百姓通過上訪等手段也未能解決問題,若法院不立案則意味著將其最後的救濟渠道給堵死,立案並依法判決有利於緩解矛盾。但法院畢竟受制於地方政府,因此就出現判贏不判賠的情況。

“現在僅判決政府敗訴,政府還能夠容忍。有些地方政府根本就不將法院放在眼裡,他們甚至根本就不參加庭審,或者根本不做任何答辯。”這名法官說。

實際上,在財新《新世紀》記者所瞭解的20例農民勝訴案例中,敗訴的政府提起上訴的,也僅一例。

但是,這位法官說,如果法院判決政府賠償,地方政府肯定會抵制。法院無可奈何,隻能面對來自維權農民的不滿。一些得不到賠償的當事人,采取瞭激烈的做法,如向法院扔石頭。

部分基層政府也將老百姓的依法維權看成比上訪還要糟糕的事情。據雙流縣東升街道打給縣委、縣政府的報告稱,在不斷和政府打官司後,有些老百姓的上訪訴求從最初的個案,演變為對政府征地拆遷政策合法性的質疑,並依靠人多勢眾,采取越級上訪,給各地政府帶來壓力。

他們建議警方收集證據,給“違法上訪”特別是再次、多次上訪者給予有效處置和打擊。對於強拆行政訴訟案的代理律師,則建議其主管單位按照律師行業管理規定對其嚴肅處理。

財新《新世紀》記者采訪獲知,不少當地律師現在已拒絕代理此類案件。而獲得勝訴的老百姓則帶著判決書不斷上訪。前述法官表示,這些情況,可能會導致基層法院在今後受理此類案件時趨向謹慎。

“法律的缺位和人性的缺失,是強拆悲劇的重要原因,如果通過法律理性解決問題的渠道不暢通,帶來的可能是矛盾的積壓與激化。”王才亮擔憂地說,如果作為保障公民權利最後底線的法律,也解決不瞭強拆矛盾,那麼地方政府維穩壓力將增加,老百姓也會變得絕望,更容易變得極端。

“如果我遇到勝訴不能賠償的情況,肯定要將上訪進行到底。”正在經歷訴訟的辛文蓉說。

(財新《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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