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2 19:00:22生命

受苦和與罪斷絕

接著幾天,我們將回到彼得前書的最後兩章。這兩章經文,對我們各人都深有啟發。

今天所讀的經文涉及兩個重要的主題:受苦和與罪斷絕。它們都是我們決志成為基督徒後,生命出現改變的其中兩個經歷。我們成為新人之後,性情和心志都會與之前不同,但同時也要面對新的問題。

第1節首先提出基督的受苦。我們不可能像基督那樣受苦,可是,我們不能再按照肉體的喜好而行,對我們的肉體而言(即我們的舊人而言),也算得上是一種受苦。除非我們明白到我們的舊本性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們才可以永遠地脫離它的轄制。基督釘十字架的時候,已將罪在我們身上的勢力徹底粉碎。

因此,我們如今在世為人,是「只從神的旨意」(2節),而不是為了滿足自我的私慾。

彼得在第3節提及我們還沒悔改時的光景。我們成為基督徒的那一刻,屬世的人生便出現了一個分水嶺。我們的生活便出現「得救之前」和「得救之後」的分別。

世人卻不明白這改變(4節)。他們只看見我們成了基督徒後所放棄的東西,卻看不見我們所得著的東西。其實,對比於我們所得著的福分,我們為基督的緣故而放棄的一切根本是微不足道。

要為主受苦,當然不會好過;要逆流而上,走世人所不認同的道路,也並不容易。然而,我們若想為主而活,這就是我們必須踏上的道路。

反思:
我是否基督的尖兵?是否願意跟隨神的羔羊?我是否害怕承擔祂的使命,或提起祂的名字便感到臉紅?
耶穌復活帶給門徒極大的喜樂。同樣,復活的基督跟我們同在,不管外在的環境怎樣,我們都會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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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不久,你們將不再見到我;再過不久,你們還要見到我。」 17有幾個門徒彼此說:「他對我們說『不久,你們將不再見到我;再過不久,你們還要見到我』;又說『因我到父那?去』。這是甚麼意思呢?」 18於是門徒說:「他說o『不久』到底是甚麼意思呢?我們不明白他說甚麼。」 19耶穌看出他們要問他,就對他們說:「我說『不久,你們將不再見到我;再過不久,你們還要見到我』,你們為這話彼此詢問嗎? 20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痛哭,哀號,世人反要歡喜。你們將要憂愁,然而你們的憂愁要變成喜樂。 21婦人生產的時候會憂愁,因為她的時候到了;但孩子一生出來,就不再記得那痛苦了,因為歡喜有一個人生在世上了。 22你們現在也是憂愁,但我要再見到你們,你們的心就會有喜樂了;這喜樂沒有人能奪去。 23到那日,你們甚麼也不會問我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會賜給你們p。 24直到現在,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使你們的喜樂得以滿足。」
約翰福音16?16-24

默想: 有些痛苦的經歷是事後才覺得值得的。下的工夫越大,吃的苦頭越多,所得到的喜樂也越大。我跟隨基督也享有這樣的喜樂嗎?
祈禱: 親愛的上帝,願我在每天的試煉?能再一次嘗到你臨在的喜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