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4 03:07:54酷兒

總於不是我們了

晚上九點多,胖子哥哥和胖子妹妹把我們集合起來,就為了會報加班的事

現在每天上班就已經很累了,因為工作的需要,公司甚致要求我們一個月四個假

日要出來兩個假日,看自己要算加班還是延後休(早就違反勞基法了好嗎?),

那就算了,現在那個死胖子,還要求我們要每天出來二個人加班

每天下班時間十一點半,回到家十二點,其實就己經很晚了,而且在洗澡,休息

一下,真正上床睡覺時間其實快一點的話都嘛二.三點了,這樣己經很傷身體了

,現在還要求我們加四個小時,三點半才下班.(這也違反勞基法了吧?)

反正公司都嘛這樣,寧願操死公司現在這些人,也不願意在請人,反正他們就是

看準了現在不景氣,沒有人敢去勞工局抗議,也沒有人敢不服從,所以什麼都要

求我們,連這種不人道的事情也說的出口.

死胖子說的好聽,不強迫加班,最後又說了一句,至少每天要排一個人,好可以

給大夜班一個交代,交代咧,我還膠水咧.

結果說了那麼多五四三的,就知道人現在已經不夠了,還把一個人調出去,馬的

咧.幸好調出去那個人是放假A的那群,這次總算不是我們倒楣了,不然每次都

是我們放假B的人倒楣,我都快對上天大喊:〔不公平!〕了.

結果受益的人,還不是那個胖子哥哥,不用加班,還可以放假日,哦~,我錯了

,因該說,最後受益的人都嘛是OP以上的人,看來,OP還沒死光前,上面的

人還可以爽很久的~~

 

 

 

 

單子快被抽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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