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0 23:15:22賤貓君

學不乖

09.09.10
  曾經高中的時候冠冕堂皇地說自己不喜歡夜店的感覺,的確那時候真的對類似地方有些許反彈,然而才幾年光景,我已經被周圍的人稱為夜店咖,剛開學一星期不到就已經在club泡了兩夜,說實話在那樣的環境裡,除了煙以外都是我喜歡的,除去音樂、跳舞,我不否認我更喜歡那種陌生男女之間陌名的曖昧帶來的邊緣感,我一直不覺得我的家庭帶給我的觀念是那樣開放的,可是我享受那種緊張帶來的心跳,有點變態,我很害怕被發現,因為我知道那帶來的傷害不僅僅是對我個人的,但我還是持續過著如此這般的生活,像強迫症一樣,好像不這樣做我的生活就會有一個很大的缺口,即便它過去也不曾因為空缺而令我感到空虛。
  我一直認為自己在混夜店來說是有某種原則在的,雖然有時候我還是會打破,不過仍有一點不變,我堅信趴場是不真實的,大家只是各取所需地在裡面尋找獵物,或許有些女生認為她們只是跳跳舞、喝喝酒,但難道出門前衣著、妝容等等真的沒有多用一份心嗎?或是到了夜店真的沒有做出一些女性特有的暗示嗎?其實大家都是或多或少、有意無意吧,既然這樣那起跑線就一樣啦,就好像有人說,同樣的話醜男說起來是變態,帥哥說起來就成了幽默,當我們在覺得那些貼上來的男生噁心的時候,其實就是萎婉地在說「靠!這麼醜還來」,在那樣的環境音量下,人和人之間不存在真正的交流,在那樣的燈光下,大家看的都只是個大概,最突出的女生不一定是最正的,但她們大部分都有一個共性,她們敢,敢秀、敢貼、敢要,這沒什麼不對,不要說什麼男女平等,鬼扯!在很多時候女生就是有特權,我是女生,我懂,而且我享受這個特權帶給我的歡樂。
  在我周圍我絕對不是最常去或最愛去夜店的人,可是我總是抱著既然出來玩了就要盡興,不要扭扭捏捏,自己不開心別人也不爽,但當我「盡興」了,很多時候也表示我做過了,當一覺醒來心會突然抽動一下,我知道我還是會害怕,害怕這個我以為,或準確來說是我催眠自己相信是無慮的世界,因為它畢竟還是我想像出來的理想狀態,我不是小朋友了,經過幾年大學這個小社會的淬煉,離真實的社會也比過去近了很多,視野寬廣了,「到處都是好人、都是溫情」這種話我已經不會也不可能再全然相信,除非我瘋了,或不懂從過去吸取經驗和教訓,所以當我重新面對醒來後眼前的一切,我真的都很慶幸我又遇到了好的那部分,然後再在不斷被weilicc言語恐嚇中告訴自己下次要收斂。

  可能我就只是那種需要定時找個出口抒發的人吧!現實狀況中我知道自己現階段還是…學.不.乖。

p.s. 說了半天,現在連下星期的clubbing攤都揪好了…目前只希望一週次數控制在二左右,然後酒淺酌就好。

圖:充滿誘惑力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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