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瑪特不是迪士尼:IP 幻覺的結構性誤判
泡泡瑪特近年的高速上升,很容易令人產生一種直覺:既然它已經擁有全球爆紅角色、跨地區粉絲、線下門店、主題樂園、授權合作,甚至開始向電影等內容方向延伸,那麼它是否正在走向「中國版迪士尼」的道路?這種聯想表面上合理,因為兩者都在談 IP,都在談角色,都在談情感連結與商業延伸。但問題正正出在這裡:市場往往一見到「角色爆紅+授權擴張」,就急於套用迪士尼這種成熟文明級 IP 模型,從而對泡泡瑪特作出結構性誤判。這次業績後股價大跌,其中一個核心原因就是投資者開始重新意識到:泡泡瑪特也許是一間極強的潮玩公司,但這與成為迪士尼,根本不是同一回事。二〇二五年泡泡瑪特收入按年增長約一點八五倍至三百七十一點二億元人民幣,純利按年增長逾三倍,但股價仍在業績後急跌逾兩成;市場關注的焦點,正是其增長放緩、對 Labubu 所屬 The Monsters 系列的依賴,以及新擴張方向能否真正承接未來現金流。AP 指出,The Monsters 約佔公司收入三成八,這種集中度令投資者擔心一旦熱潮回落,公司欠缺足夠強的第二增長引擎。
所謂「泡泡瑪特不是迪士尼」是說它所處理的其實是兩種不同層級的 IP 結構。迪士尼的 IP,本質上是敘事文明。它的角色是嵌在故事宇宙、價值結構、代際記憶與媒體系統之中。一個迪士尼角色之所以能長期存在是因為它背後有可反覆播放、反覆重述、反覆再生產的敘事母體。電影、動畫、音樂、樂園、授權商品,只是這個母體向外展開的不同介面。角色的生命靠內容系統持續供養。泡泡瑪特的強項則不同。它的成功首先來自角色視覺設計、潮流審美、零售效率、盲盒機制與社交傳播。換言之,它更接近一種「消費驅動型 IP」。這是運作原理不同。
這種差異非常關鍵。因為消費驅動型 IP 的爆發速度可以極快,但穩定性未必足以自動進化成文明型 IP。泡泡瑪特當然並非只有單一角色。公司在二〇二四年已有十三個 IP 收入過億人民幣,其中 The Monsters、Molly、Skullpanda、Crybaby 都已形成可觀收入;到二〇二五年,公司亦持續推進全球化、授權、樂園與數字娛樂等佈局。這說明它是具備相當強的 IP 營運能力。 但問題是具備多個能賣的角色,不等於已建立一套能長期自我繁殖的內容文明。市場最容易犯的誤判,就是把「能連續做出爆款角色」與「能建立代際傳承的角色宇宙」視為同一能力。其實前者主要考驗審美捕捉、產品節奏、渠道控制與流量轉化;後者則需要長時間的敘事建構、文化沉澱、世界觀擴寫與跨代認同。兩者有交集,但不是自然連續。
再深一層看,迪士尼式 IP 的真正壁壘是在時間。它最強的地方是能讓同一角色在不同年代、不同媒介、不同家庭結構中持續再被理解。這種能力需要極長的累積週期,也需要內容工業作為骨架。Reuters 去年曾直接指出,泡泡瑪特正在借鑑迪士尼,試圖把 Labubu 的病毒式爆紅,延展成更長期的 IP 生態;但同一報道亦強調,複製迪士尼那種跨越百年的成功,本身就是一條極困難且高度不確定的路。 這正是問題核心:市場一看到企業開始拍電影、做授權、開樂園,便傾向把它視為已踏上迪士尼化之路,但事實上,這些動作只代表企業意識到自己不能永遠只靠潮玩零售,並不代表它已經具備支撐這條道路的深層結構。
所以泡泡瑪特面對的真正考驗是能否把角色熱潮轉化為比熱潮更穩定的東西。若以迪士尼作比較,最少有三道結構門檻。第一道是敘事門檻。Labubu 今日的全球流行,很大程度來自造型識別度、情緒投射空間與社交傳播。角色可以紅,但若其存在主要依附視覺符號與流行文化時點,那麼它的記憶深度便可能弱於那些從故事中長出來的角色。第二道是代際門檻。迪士尼角色的力量是它能透過家庭、童年與文化儀式跨代傳遞。泡泡瑪特現時仍偏向年輕潮流消費與社交媒體驅動,距離代際共同記憶,還有很大距離。第三道是系統門檻。迪士尼不是靠單一產品線變成迪士尼,是靠內容製造、渠道分發、授權體系、空間體驗與品牌倫理長期互相支撐。泡泡瑪特現時固然正向這些方向擴展,但投資者之所以轉趨保守正是因為市場已開始追問:這些延伸究竟是新收入引擎還是對單一熱潮的防守性外擴。
這裡便出現所謂「IP 幻覺」。幻覺把一種真實能力過度推論成另一種更高級的能力。泡泡瑪特真實具備的,是把角色商品化、潮流化、全球零售化的能力。這已經很強。但市場容易從這點直接跳到另一層想像:既然它能讓角色賣爆,便自然能讓角色成為長期文化資產;既然它能開店與做授權,便自然能建立內容帝國。問題在於,每一步都是一次本質不同的能力轉換。
而這種誤判之所以普遍,與現代資本市場的觀看習慣有關。市場特別偏好「熟悉模板」。當它看到一間公司開始像平台,就急於叫它下一個 Amazon;看到一個硬件品牌開始做生態,就急於叫它下一個 Apple;看到一個角色品牌開始跨媒體,就急於叫它下一個 Disney。這種模板化理解有助快速估值,卻經常壓扁企業本身的特殊性。泡泡瑪特之所以值得分析,正因為它既不像傳統玩具公司,也未到真正內容帝國的階段。它更像一種處於中間形態的新消費文化公司:一邊依賴情緒商品與爆款角色,一邊又試圖將這些情緒資產制度化、全球化、長期化。這個位置很強,也很危險。因為它最容易同時被兩套標準拉扯:一方面,市場用迪士尼的想像給它高溢價;另一方面,當增長稍一放慢,又立刻用現金流與集中風險的尺度去審判它。
所以,真正理性的看法是它正在嘗試由「角色商品公司」向「IP 系統公司」升級,但這條路遠未完成。它可以學迪士尼,但不能因為學迪士尼就被當成已經成為迪士尼。這個分別非常重要。前者是戰略方向,後者是結構現實。
總結而言,泡泡瑪特不是迪士尼,因為迪士尼的本質從來不是角色生意及授權擴張,是時間累積及跨世代的文化複製能力。泡泡瑪特現階段最強的是把角色變成高效率的全球消費符號,這已足以令它成為一間極具代表性的當代公司。但若市場因此直接將它理解為迪士尼式 IP 帝國,便是把消費型成功誤判為文明型成熟。這種誤判一旦遇到增長放慢、收入集中、未來指引保守,幻覺就會迅速裂開。今次股價反應正是這種結構性誤判被迫修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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