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20 04:48:28黃輝

海蟑螂橫行 內政部將法拍屋納入管理

2007/05/18 中廣新聞網╱劉映蘭

為了保障民眾在購買法拍屋和銀拍屋免受海蟑螂的剝削,內政部將法拍屋和銀拍屋業者納入「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中規範,業者必須在半年內向地方政府申請核准,同時也必須加入公會和繳交產業保證金,逾期者將被取銷許可,而非法營業將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鍰。(劉映蘭報導)

日前有民眾花八百萬買的法拍屋,竟遇上前屋主砸玻璃,甚至在牆上掛豬頭搗亂;有鑑於法拍屋、銀拍屋海蟑螂盛行,內政部在剛完成的「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中,首度將法拍屋和銀拍屋業者納入管理,非法經營的業者,將比照一般房屋仲介或代銷業罰款,而且罰款金額上限 從現行的三十萬元提高到五十萬元,最低則處以十萬元罰鍰。內政部次長林美珠說:「有人就拍一拍後沒有移交或點交,後來發生很多糾紛,所以未來都放在這裡面(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被納管。」

目前全台完成許可 並經過地方政府備查的法拍加上銀拍業者 約有三千三百多間,林美珠表示,呼應今年是不動產交易安全年,內政部從嚴修訂 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所有房屋經紀業 在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後的六個月內,必須繳納營業保證金、加入同業公會,以及向地方政府申請核准開始營業,逾期沒有開始營業者,將廢止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