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2 23:50:27幻羽

※核四結局已定!燃料棒已全數運出 網轟:還我3000億※+※核四廠+核三廠+核二廠+核一廠※+※車諾比核事故※

有網友認為,核四興建、違約金等費用至少3000億元,「這政府國家也太有錢了吧!」(資料照,王伯輝提供) 

末批核四燃料棒運出港中午出港赴美國|三立新聞台- YouTube

核四爭議延燒20年,2014年時任閣揆江宜樺進行封存,2018年起台電開始逐批將燃料棒運回美國,由原廠異地保存,今(22)日中午,最後一批燃料棒運出港,正式宣告核四確定不再重啟

        ※核四結局已定!燃料棒已全數運出 網轟:還我3000億

                                   *陳煜*  2020-10-22 08:10

核四爭議延燒20餘年,2014年時任閣揆江宜樺進行封存,2018年起台電開始逐批將燃料棒運回美國,由原廠異地保存。有媒體報導,最後一批核四燃料棒於22日凌晨運離廠區,正式宣告核四確定不再重啟,對此有網友認為,核四興建、違約金等費用至少3000億元,「這政府國家也太有錢了吧!」   

根據《中時新聞網》昨報導,核四廠於22日運離最後一批燃料棒,預計於凌晨1時運抵基隆港西碼頭,接著赴美異地保存,正式宣告核四燃料棒全數運出,核四1號機也無法再啟動。

對此,有網友在PTT八卦板(Gossiping)發文表示,核四從建置到違約金等成本,至少花了3000億新台幣卻完全棄置,「要減核、廢核都隨便,哪有人花大錢蓋了,然後連一次都沒用就棄置」,並談到應讓核四當末代核電廠,替代更老舊的核一、核二,且3000億可以補助研發、藝文活動、社宅等,政府卻放棄已付出費用的核四,再花更多錢蓋綠能,「這國家也太有錢了吧!」

其他網友們則紛紛回應「我們國家很有錢阿」、「非核就民進黨黨綱」、「看前瞻跟風電」、「然後再花幾百億搞綠電」、「還我3000億」,不過也有網友直言「台灣三座核能發電量才佔總量不到9%」、「3000億買個教訓不貴吧」、「3000億買全台灣人的命--便宜」。

台灣第四原子力発電所.jpg

                            ※龍門核能發電廠=核四廠

龍門核能發電廠是位於臺灣新北市貢寮區的核能發電廠,因所在地名「龍門」而得名,由臺灣電力公司興建營運,為臺灣第4座核能發電廠,故原名第四核能發電廠,2009年3月3日改為現名,其原名簡稱「核四」或「核四廠」較為常用。廠址規劃可供六部核能發電機組使用,現有兩部發電量各1350百萬瓦特(MW)之進步型沸水式反應爐(ABWR),該型反應爐為奇異公司與日立(奇異日立核能)合作設計日立製造之第三代核反應爐,為日本以外第一個使用該反應爐設計的核能發電廠。

核四規劃與興建

龍門電廠的興建,在1980年5月提出,選定廠址在台北縣貢寮鄉(今新北市貢寮區),在1982年至1986年的總預算中也編列新台幣110億元,並執行31億餘元。但由於貢寮居民強烈反對,所以1985年5月時任行政院院長俞國華指示經濟部及台電:加強民眾溝通,暫緩核四興建。1986年發生車諾比事件,全球各地反核聲浪不斷,加上當時台灣用電成長趨緩,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指示暫緩興建,同年7月尚未執行的新臺幣79億預算也遭立法院凍結。 

1992年,立法院預算委員會通過解凍核四預算案,龍門電廠開始後續規劃興建,1994年5月22日貢寮鄉自行舉行核四公投,開票結果不同意興建者占96%以上。

1995年、1996年立法院分別通過核四預算1,126億餘元。

1998年5月24日,立法院通過「立刻廢止所有核能電廠之興建計畫,刻正進行之建廠工程應即停工善後,並停止動支任何相關預算且繳回國庫」之決議。行政院隨即於6月12日提出覆議案。10月18日,在民主進步黨及新黨黨團缺席下,覆議案獲得通過。 

1999年3月17日,核四廠正式動工。 

核四停工與復工

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由長期支持反核運動的民進黨執政,5月20日民進黨籍總統陳水扁指示「核四再評估」,經濟部部長林信義召開「核四再評估會議」,暫緩核四工程各項採購與工程招標,行政院長唐飛因主張續建核四,與總統陳水扁立場不同,2000年10月16日以健康不佳為由請辭獲准,行政院長由張俊雄繼任。 

總統陳水扁為了尋求立法院多數泛藍政黨的支持,在10月分別會晤了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新黨全委會召集人郝龍斌、以及中國國民黨黨主席連戰,然而在和連戰會談結束後半小時,行政院長張俊雄宣布將不繼續執行由立法院通過的核四興建預算案,此舉引起軒然大波,在野的泛藍立法委員認為陳水扁對在野黨失信,提案罷免總統,並提案通過移請監察院彈劾行政院,行政院也在後續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期望解決核四停工的爭議。 

2001年1月15日,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字第520號解釋文,解釋文說明:「核四停建屬於國家重要政策的變更,行政院應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立法院亦有聽取的義務。立法院作成反對或其他決議,應視決議的內容,由各有關機關協商解決方案,或根據憲法機制選擇適當途徑解決僵局。」

大法官認為行政院未事先向立法院提出報告而片面宣布停建核四,立法院未參與重要決策,與憲法規定不符。大法官解釋文公布後,1月30日,立法委員鄭永金等91人提動議案。最終以135:70的比數表決通過決議:立法院依大法官會議所作第520號之解釋意旨,再予確認核能四廠預算具有法定預算效力。反對行政院逕予停止核能四廠興建之決定;行政院應繼續執行相關預算,立即復工續建核能四廠。同年1月30日立法院召開臨時會,聽取行政院院長張俊雄報告,31日立法院作成核四立即復工的決議,但行政院對此項立法院決議並不接受。但在釋字第520號解釋文以及鉅額違約金(約數百億,不包含後續電價調漲的部份)的雙重壓力下,行政院與立法院多次協商,最後在2月13日由行政院院長張俊雄與立法院院長王金平簽署協議書,達成核四復工協議,立法院同時收回總統罷免案。 

2001年2月14日,行政院正式宣布第四核能發電廠工程復工。  後續興建與經過 台電在吸收了部分停工的損失後,繼續進行龍門電廠興建工程,然根據台電事後內部資料估算,損失指出,核四停建總損失金額高達1,350億元,若再加計工程費追加848億元,合計約2,200億元。

後續又因復工需要重新招標、原物料大漲等因素下,多次追加預算以及延後完工時間: 

2002年6月,行政院同意延後商轉2年。

2005年12月23日,原能會同意建廠執照延後到2010年12月31日第一次申請延展。

2006年3月9日,經濟部呈交行政院文件指出核四追加預算規模約543億餘元,包括13項細目:美元匯率因素為187億餘元、漲價準備金156億餘元、復工修約137億餘元、利息減少87億餘元、保警費增加25億餘元、委託調查研究費21億餘元、增購土地14億餘元、漁業權補償及公益捐助13億餘元等。核四工程自1982年至2005年,已獲立法院通過預算數為1,436億元,核四工程至今年1月已執行1,404億餘元,契約應付365億元、即將決標69億元,合計1,838億元,目前總額僅剩50億元可繼續辦理發包工程,預估僅能執行至今年5月底止。台電公司在1月10日依行政院經建會審查意見,並納入工期展延三年的影響因素,預估增加金額為543億元,投資總額增加為2,431億餘元。核四工程至今年1月底止,累計實際進度為64.30%,較預定進度89.48%,落後25.18%。

2011年3月11日,日本發生福島核災,許多國家開始檢視核能發電政策,台灣社會也開始關注核四問題。同年6月13日,立法院審查100年度總預算附屬單位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預算案,其中包含核四140億追加預算。在國民黨團人數優勢之下,民進黨提案全數遭到否決,通過140億追加預算。同時通過的國民黨所提的對案,要求審慎辦理包括耐震及防海嘯能力在內的核能安全總體檢,核四也應經管制機關審查同意後,才能運轉發電。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發起一串反核行動,製作圖片版懶人包,多團體表示台灣沒有缺電危機,核四問題再次成為各方角力,民間反核聲浪越來越高漲。

2013年2月25日,行政院長江宜樺宣布,核四是否續建由公民投票決定,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表示,核四公投要和政治脫鉤,盼8月就能進行公投,但後續在政治角力下並沒有進行。之後核四廠開始進行運轉前各項安檢工作。

2013年2月25日,民進黨立委鄭麗君日召開「核四停建、不會缺電」記者會,表示台電嚴重隱匿資訊涉嫌藏電,表示不要核電不會缺電,不要恐嚇人民,引起社會熱議。

2013年3月8日,由柯一正跟戴立忍等人號召發動「我是人我反核」運動,表示臺灣不用核電不僅沒有缺電的危險,也可以避免核災。後來「我是人我反核」就變成反核團體訴諸的一句名言。

2013年4月2日,經濟部籌組的強化安全檢測小組正式運作,由前原能會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委員林宗堯主持。強化安全檢測小組由核一、核二、核三廠各抽調十五人,共四十五名台電資深工程師,加上美商奇異公司十二位專業技師、未來接手運轉業務的台電核四廠人員四十名到五十名,以及國際驗證單位世界核電廠協會(WANO)與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NRC)約二十位,合計百餘人。預計自5月2日起,重新進行檢測,為期至少半年。

2013年6月17日,台電請世界核電廠協會(WANO)前往核四廠支援進行「運轉前測試特別評估」,WANO專家已於當天正式進駐。

2013年8月29日,世界核電廠協會(WANO)東京中心派遣專家小組至核四廠進行「試運轉測試支援任務」第一階段完成,專家群除肯定核四廠因應日本福島核災成果外,也提醒應持續強化人員訓練。強化安檢小組自5月初起開始執行系統再檢視,至8月25日止,核四廠126個系統共已執行118個系統再檢視,其中完成通過者有77個系統,需澄清改善者41個系統。安檢小組也自6月初起開始執行系統測試再驗證,測試再驗證程序書共231份,目前已審核通過134份;另已依59份程序書通過測試再驗證,其餘均依計畫陸續進行。

2013年11月15日,歐盟與歐洲核能安全管制機構(ENSREG)所作的同儕審查確認,台灣核電廠所使用的安全標準與國際上的最新標準相同。另建議增強海嘯防護牆高度和更新地震和洪水風險評估的方式。最終經國際專家層層把關,即經過多次安檢,確保龍門電廠已經可以正常運轉。

核四封存與拆解

2014年4月15日,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宣布將以無限期絕食的方式呼籲政府停止核四,自22日起,林義雄開始在臺北市的臺灣基督教會義光教會展開無限期絕食。

2014年4月24日,行政院長江宜樺為了化解民眾疑慮,宣布核四封存,在安檢完成後,不放置燃料棒、不運轉,日後啟用核四,必須經公投決定。經過後續的封存作業,核四廠於2015年7月1日開始進入為期3年的封存狀態。

2017年12年10日,台電有意拆除核四本體,在原地改建成火力發電廠,並將燃料棒運去美國販賣。當地里長也證實台電的確有去拜會。

2018年3月15日,台電宣布將把現有的1744束燃料棒,規劃未來3年分8批陸續運離,預計可於2020年底前可拆解。2018年12月3日,台電總經理鍾炳利表示,暫時停止燃料棒外送計畫。

2019年6月3日,台電主管說明,去年總共外運2批共400束核燃料棒。但台電無法證實今年是否會再送出3批、明年再送出最後3批,但台電確定將於2020年底前全數運至美國,由原廠異地封存。

2021核四商轉公投

2019年12月10日,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由黃士修於今年3月4日提出的「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公民投票,符合規定連署人數30萬7903人,已達到公投成案門檻,本案將提交委員會審議、程序完備後公告成案。 

2019年12月13日,核四商轉公投經黃士修領銜並連署達門檻後,經戶政查對及中選會審議後成為第17案全國性公民投票。預定2021年8月28日舉辦。 

"公投護台灣聯盟"反核四絕食靜坐

相關爭議

控制室全黑事件

2010年7月9日,核四進行系統測試時,因不斷電系統未能啟動而當機28小時,超出核子反應爐可接受的8小時安全期限。原能會於2010年7月14日針對該事件提出說明:「其實龍門電廠原本於當晚(7月9日)22時55分即準備恢復供電,但因主變壓器加壓瞬間於變壓器接頭處之電纜護罩發現有弧光,運轉員為保護設備及保守性決策立即手動將開關場斷路器打開停止變壓器加壓,隔天(7月10日)台電公司專家與廠商代表赴現場察看及討論,確認弧光是湧入電流(inrush current)於電纜護罩產生之感應電流造成,並無安全顧慮,電廠因此才延遲至該日晚上20時52分才再投入開關場斷路器,重新加壓主變壓器供電。」

拼裝車

2011年2月28日,商業週刊報導,核四反應爐為美國設計,日本製造,台灣安裝的拼裝車。台電回應龍門電廠之核反應爐為進步型沸水式反應爐(ABWR),由美國奇異公司開發設計,因該型反應爐壁較厚,須以整體鍛造方式製造,當時全世界工業界只有日本日立及東芝兩家公司有能力承製,故由奇異公司委託日本日立及東芝兩家公司製造,其製造的能力、實績及品質可達設計規範與要求。實際上不管火力、核能電廠,因工程龐大,皆會由不同廠商提供設備來進行建造。而負責核四電廠配套系統設計與全廠設計界面整合工作的石威公司,係因財務問題聲請破產保護,而由Shaw集團併購後成立石威公司接續執行相關工作。但由於Shaw集團接手後頻頻要求台電修約,考量石威公司進度落後,且對於施工需求的配合度不高,無法滿足台電的需求。於是考量石威公司所負責的電廠配套系統的設計工作已大部分完成,界面整合與配合施工需求的設計修改與調整工作不宜再拖延,所以在96年與石威公司終止契約並另外委聘國內益鼎公司與美商URS公司接手進行後續的工作。 

建廠及運轉成本過高

反核團體認為核四廠不斷追加預算,建廠費用過高,實際上因核能電廠建造期長達8年以上,期間的原物料價格可能會變動,加上核四停工又復工,追加預算是常見的問題,核三廠也經歷過工程預算的追加,仍正常運轉數十年。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曾經提出核四建設和運轉40年成本需要1兆1256億,然而根據計算,核四運轉40年發電的收入可達2兆4000億以上,具有相當龐大的發電效益(計算方式:每年發電300天,平均可發電200億度電,一度電3元,發電40年可收入2兆4000億)。 

台灣不缺電沒有興建必要

反核諸多團體皆聲稱廢核四對於電力影響並不大,然而北部地區電力幾乎靠南電北送來支撐,若少了核四供電,未來此種情況會繼續加重,使得三條345kV超高壓線路負擔與風險加大。 

寶特瓶

2013年2月26日,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投書媒體,直指核四工程中圍阻體上有工人於灌漿時順手丟入的寶特瓶,以及剪力牆鋼筋被截斷但並未打掉重做等等問題。依照土木專家王偉民的看法,鋼筋一旦外露就「完全沒有用處了」。台電對於相關報導則強調係單一個案,以行政院原能會核能管制處2007年4、5月的《核四廠建廠管制現況》報告為證,指寶特瓶與鋼筋等缺陷由原能會分別於2007年4月與5月發現,台電隨後已改進。且已於2007年10月23日准予結案。至於報載「混凝土拆模後提不出檢驗紀錄」,台電強調,混凝土澆置施工拆模後收尾工作,係以陸續提出檢驗方式辦理,因此170件拆模檢驗及80件養護檢驗係陸續提出,均已完成檢驗合格結案,且於歷次混凝土齡期壓驗強度試驗結果均高於設計值,品質無虞,原能會並已於2007年10月23日准予結案。

建造過程變更設計

前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林宗堯於2011年7月發表《核四論》,認為台電分包且變更設計是讓核四不安全的主因。核能管制處則提出回應,該會於98年2月同意台電公司依該原則提出之「核四工程設計修改作業暫行措施」,此一暫行措施於98年11月間停止適用。而後在98年11月後,台電公司已不得再依暫行措施執行設計修改作業,且99年3月後更無無法依規定程序辦理核四工程設計修改之窒礙難行理由及困境,故自應由美商奇異公司等設計權責機構執行實質之設計/修改作業,其則回復業主審查之功能角色,然而該會在99年11月下旬接獲台電公司仍疑似有自辦安全有關設計修改案2件之行為,於99年12月及100年1月間展開查證作業,並於確認台電公司確有再犯逕行變更設計之行為且仍未改正後,除已依規定展開裁處程序及要求台電公司針對龍門(核四)工程有關設計修改作業提出說明,並對於台電公司自辦之案件,要求須確實送有關設計權責機構重新審核以確保全廠設計之安全及正確,亦要求台電公司於初次燃料裝填前,須經各設計權責機構執行現場確認(Walk down)與施工後設計驗證(Reconciliation)等作業,以再次確認施工與設計之一致性及完整性。 

核能電廠密度過高

反核團體認為台灣地小人稠,核電廠密度過高,離大城市太近,若發生核能災害無法有效疏散,然而根據計算,台灣的核能電廠機組密度跟日本差不多,略低於南韓,歐美各國也有許多大城市近距離內也有核電機組,台灣並沒有較高的核電廠密度。雖密度與日本相近,但台灣的國土面積較小,與日本相差甚遠,且興建位置都在北部城市附近,和日本大不相同。若未來核電廠發生災變,台灣核電廠位置距離都過於接近,一旦發生外洩或爆炸,後果將不堪設想,城市將會受到嚴重的無法估計的損傷,包括環境傷害和人體傷害以及經濟各方面的影響,並難以在短時間內回復。 

監察院相關糾正案

2003年1月10日,中船及台電於核四廠一號機反應爐工程未落實監督及檢驗,導致反應爐基座施工長期偷工減料,更導致焊道發生裂紋。監察委員提案彈劾中船公司總經理江元璋及台電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長呂學義等十二人。最後江元璋僅遭申誡、呂學義不處分。

2011年6月8日,監察委員提案糾正臺電公司駐工地設計辦公室自2007年初起,自行辦理之設計變案件高達1500餘件,且多已施作完成。於2013年3月14日台電新聞稿表示自行變更設計修改共1536項,經全數送請奇異公司審查後,其中僅46項需進一步補強,台電公司已依奇異公司之設計圖,將其中40件施作完成,且依既定品質、品保程序完成檢驗並結案,其餘6件,將於近期施作。2011年7月12日,監察委員提案彈劾台電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副研究員周吉村,於2006年1月13日後續混凝土採購案,利用職務機會收受廠商賄賂。2011年7月19日,監察委員提案糾正台電辦理核四混凝土採購案,於2004年8月17日調查已經得知工程所需混凝土數量不足,卻未及早辦理採購作業延遲至2005年7月21日始辦,復曲解法令,誤以限制性招標辦理發包作業。

2012年3月20日,監察委員提案糾正行政院、經濟部和台電。2000年10月27日行政院貿然宣布停建進度已達33.81%之核四工程,核四工程未能採統包方式辦理,亦未有總顧問協助整合複雜之施工界面,導致工期延宕、預算追加、鉅額損失及品質安全疑慮等情事,其工期至少增加44個月,且損失高達1,870億元。又經濟部對於臺電公司三度函詢核四停建相關疑義,卻一再模糊虛應,恝置所屬無所適從。另臺電公司為迎合上意,未待上級正式函示或召開董事會應變,即由公司高層僅以口諭方式擅為傳達停建核四,並倉促發函指示廠商不限期暫停契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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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核能發電廠

核三廠是位於台灣屏東縣恆春鎮的一座核能發電廠,由台灣電力公司經營,因鄰近馬鞍山而別名馬鞍山發電廠,為唯一座落於南台灣的核能發電廠。民航局劃定本廠周邊2海浬為限航區R45(核能第三廠),晝夜連續限航。其建廠於1978年,乃中華民國政府推動的十二大建設之一。反應爐型式為輕水壓水式反應爐,是台灣唯一使用此型式反應爐的發電廠。由於整個廠區毗鄰南灣,也成為墾丁國家公園內的顯著地標之一。

核三廠兩部機於2008~2009年間於飼水流量測量準確度提升後,進行小幅度功率提升,爐心額定熱功率由2775 MWt 提升至2822 MWt,發電量隨著提升至980 MWe。核三廠一號機及二號機,分別於98年7月7日及97年12月2日提升熱功率至2822 MWt。

截至2019年4月底,一號機累計發電量超過2345.7億度,二號機累計發電量超過2375.8億度。核三廠區內亦裝設有氣渦輪機組、風力發電機組及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 

氣渦輪機組2部,裝置容量51 MW。風力發電共3部機,裝置容量1.5 MW,商轉日期2005/01/13。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 水池區裝置容量1209 kW,2011年5月併聯;車棚區裝置容量 248.6 kW,2011年9月併聯;南展館區裝置容量50 kW,2006年9月併聯。

核核能事故發生時,特殊安全設施(Engineered Safety Feature, ESF)能維持電廠結構完整,防止爐心熔燬或放射線外洩,並保障公眾的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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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核能發電廠

核二廠是一座位於中華民國(臺灣)新北市萬里區的核能發電廠,因廠址位於新北市萬里區與新北市金山區之間的國聖埔,又稱為國聖廠。其由臺灣電力公司所經營,佔地220公頃,與台北市直線距離僅有22公里。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劃定本廠周邊2海浬為限航區R47(核能第二廠),晝夜連續限航。

第二核能發電廠在1974年9月開工興建,與第三核能發電廠同屬十二項建設之一環,至1975年8月1日開始排紮第一部機反應爐基礎的第一支鋼筋,1975年11月完成第一部機反應爐基礎混凝土澆置。1978年2月2日吊放第一部機450噸重的發電機定子,同年5月9日吊放重約600噸的反應爐壓力槽。 

1979年8月15日,一號機緊急起動變壓器及相關匯流排、高低配電盤與馬達控制中心,由系統受電運轉成功,即核二廠工程已進入試運轉階段。一號機於1981年1月完成鈾燃料裝填,較預定進度提前115天。不僅節省鉅額工程費用及燃料費支出,對臺電的供應能力也有極大的貢獻。 

二號機工程較一號機延後一年開工,二號機發電機定子於1978年6月9日吊放完成。反應爐壓力槽繼於同年11月22日吊裝完成。1982年3月完成鈾燃料裝填。一、二號機分別於1981年12月及1983年3月商業運轉。 

2011年,總統馬英九宣布核二廠確定不延役,臺電預計在2021年和2023年分別除役核二廠兩機組。 

2016年5月,二號機完成大修,但併聯35分鐘後發生跳機而停機,其後於2017年12月再度完成大修;2018年2月,經自主運轉確認無虞後申請重新啟用,引發民間的質疑與輿論,然而政院仍拍板決定重啟二號機。 

2019年,核二廠2部機組的淨發電量高達160億度,是有始以來第3高,今年的回饋金至少會比去年多1000萬元。

核二廠對臺灣的能源供應貢獻卓越,然而隨著大眾反核民意的升高,核電廠的價值與地位也一再地受到質疑跟挑戰。既有的美國三哩島核事故與蘇聯車諾比核事故,以及近期的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掀起了大眾對於核能安全問題的關注。北臺灣用電量極大,因此北部海濱還有核一廠及封存中的核四廠。核一廠、核二廠與臺北市的直線距離分別只有28和22公里,但是有地形因素等與山脈的天然屏障,萬一發生任何嚴重意外,可能不會產生直接的衝擊。

核一廠與核二廠位在第二類斷層(在過去10萬年至1萬年內曾活動者)山腳斷層附近,不過研究指出一旦該斷層引發強烈地震,核電廠的耐震能力仍足以安全停機,不會引起危害。根據原能會最新研究,如果兩座反應器一起出問題,那緊急應變範圍是8公里,而非反核人士宣稱的要疏散30公里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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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核能發電廠

核一廠是一座位於臺灣新北市石門區的核能發電廠,由臺灣電力公司經營。其為台灣第一座核電廠,乃中華民國政府於1970年代推動的十大建設之一。民航局劃定核一廠周邊2海浬為限航區R46(核能一廠),晝夜連續限航。由於廠址距新北市金山區的中心街區較近,國際上多稱之為金山發電廠。

核一廠是於1970年核准興建,1971年底開始施工,一號機反應爐於1975年5月完成吊裝,1977年10月裝填鈾燃料,11月併聯發電,1978年12月10日開始商業運轉。二號機反應爐則於1976年11月完成吊裝,1978年10月裝填鈾燃料。12月併聯發電,1979年7月15日開始商業運轉。  興建期間,1973年發生第一次石油危機,火力發電成本爆增,影響能源的供應。核能發電的迫切性提高,同年政府將核能電廠列入十大建設,顯示政府對基礎能源供給的重視。  1975年核一廠反應爐是在金山中角海灘上岸,重480公噸,一般橋樑及車輛無法負荷,在陸路運輸階段事前花了功夫補強,在冬夜的寒風,用輪子比人還高的「戰車」,以時速不到2公里緩緩從金山運到石門。

核一廠由商轉至2003年9月,提供台灣已達約2128.9億度之電力,是台北市目前重要的能源供應來源之一。自2014年12月開始一號機大修裝填新燃料完成但未准起動運轉,直到2018年12月6日運轉執照到期日,正式宣布一號機除役;二號機於2019年7月16日宣布除役。 

台電規劃的第一期位於新北市的乾式貯存設施(在核一廠址內)已完工,但是目前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地仍未決定,新北市政府及三芝、石門區公所都擔憂興建乾貯場後,原定的「暫時存放」核廢料,可能會變「永久存放」,因此在最終處置場址決定前,刻意反對於廠內設置任何的貯存設施,新北市政府以不發水保執照的方法卡關。目前雖第一期貯存場完工,然設計貯存量為1680束,不足核一廠內共7400束用過的核子燃料,因此也規劃新設第二期「室內乾式貯存設施」,後續將第一期併入第二期室內乾式貯存設施存放。外界對第一期的室外露天乾式貯存設施一直有風險疑慮,台電只好將已規劃的第2期乾式貯存改成室內式設計,以符合外界期待。 

2019年5月15日環保署通過核一廠除役環評。台電將以25年時間進行除役工作。

這是在法國卡特農的一座核能發電廠。蒸汽正在從雙曲面形狀的冷卻塔排出。核子反應爐位於圓桶狀的安全殼建築物內。

核電廠(英語:Nuclear power plant)即核能發電廠,或稱核電站。是一種以核反應為熱力源的熱電廠,和其他的熱電廠一樣,以熱能驅動蒸汽渦輪發動機並連接至發電機發電。根據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報告,截至2014年4月23日,全球範圍內共有450所核電廠在31個國家運行。 

核電廠屬於高效率的能源建設,對於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排放幾乎是零。核電廠建設成本高昂,技術需求高,養護成本亦高。在控制良好且周邊緊急應對系統完善的情況下,核電廠其實是相當安全的設施。核電自應用以來,記載有影響的事故有前蘇聯的車諾比核事故和日本的福島核電廠事故。 

核電廠通常被視為基本負荷站,因為燃料僅占生產成本的一小部分,並且因為它們不容易調度,它們的運營、維護和燃料成本以及水電站都處於產業下游,因此適合作為基本負載電力供應商。 但是,用過燃料管理的成本尚不確定。

1948年9月3日,核子反應爐首次在美國田納西州橡樹嶺的X-10石墨反應爐發電。這是第一個為燈泡供電的核電廠。第二個較大的實驗發生在1951年12月20日,位於愛達荷州Arco附近的EBR-1實驗站。

1954年6月27日,世界上第一個為電網發電的核電廠-奧布寧斯克核電廠在蘇聯的奧布寧斯克開始運營。1956年10月17日,世界上第一個全尺寸電站:英國的Calder Hall開始發電。卡爾德霍爾(Calder Hall)也是世界上第一個專門用於電力生產的大型發電站,卡爾德霍爾也生產鈽。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Shippingport原子能發電站於1957年12月18日併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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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廠理論計劃

現在使用最普遍的進元核電廠大都是壓水反應爐核電廠,它的工作原理是:用鈾製成的核燃料在反應爐內進行分裂並釋放出大量熱能;高壓下的循環冷卻水把熱能帶出,在蒸汽發生器內生成蒸汽;高溫高壓的蒸汽推動汽輪機,進而推動發電機旋轉。

核電廠一般分為兩部分:利用原子核分裂生產蒸汽的核島(包括反應爐裝置和迴路系統)與利用蒸汽發電的常規島(包括汽輪發電機系統)。核電廠使用的核燃料一般是放射性重金屬鈾-235或鈽。

控制棒插入時能抑制核反應,除了球床式反應爐外其他現有反應爐,先天傾向為升溫,控制棒為避免核災重要裝置。

RBMK反應爐的燃料棒 1-銜鐵;2-燃料棒外殼;3-核燃料

燃料由二氧化鈾粉末組成, 與粘結劑燒結為直徑11.5公釐,長15公釐的桶狀。原料中可能含有二氧化銪作為可燃燒的中子毒物來降低新的和用了一部分的燃料的差別。為了減輕熱膨脹以及和外殼反應的問題,這些顆粒有半球形凹陷,中心還有一個2公釐直徑的孔。這個孔還有助於對氣態裂變產物的排出。其使用的濃縮鈾的濃縮等級為2%(末端顆粒為0.4%)。燃料可以耐受2100°C的高溫。 

燃料棒由鋯合金(1%鈮)製成,外徑13.6公釐,厚度0.825公釐。燃料棒中充有壓強為0.5 MPa的氦氣並完全密封。保持環使得燃料呆在燃料棒中央並輔助散熱。燃料在豎直方向上由彈簧支撐。每支燃料棒中含有3.5公斤的燃料。燃料棒長3.64公尺,其中有效部分(含有燃料的部分)長3.4公尺。燃料棒可以耐受600°C高溫。 

燃料構件由兩組共18根燃料棒構成。這些燃料棒被擺放在中心的支撐棒(外徑13公釐)周圍,由10個間隔36公分的不鏽鋼隔板支撐。兩個子構件在其中心由一根圓柱體連接。反應爐運行時這一段無核燃料的區域降低了反應爐中心區域的中子流。燃料構件中鈾的總質量為114.7 kg。燃料的燃燒度為20 MW·d/kg。整個燃料構件總長10.025公尺,其中有效長度6.862公尺。除了常規的燃料構件,還有一些燃料構件在其中心安裝了儀器來探測中子流。這種情況下,燃料棒由一根15公釐外徑,2.5公釐厚的管子替代。 

與常規壓水/沸水反應爐不同的是,RBMK反應爐的燃料構件為圓柱型以適應加壓管道。  遙控的再裝料機器安裝在一個龍門吊車上。燃料更換可以在不關閉反應爐的情況下進行,這是生產武器級鈽的一個重要因素,對民用來說,亦能提高反應爐的發電時間。當一根燃料棒需要更換時,機器會被放置在燃料管道上方並與之對接,然後平衡其內部壓力,拉出舊的燃料棒並換一根新的進去。用過的燃料棒被放置在冷卻池中。在標稱功率下,再裝料機器的運行能力是每天2根燃料構件,峰值為每天5根燃料構件。 

控制棒

反應爐的大多數控制棒都是從上方插入的,另外有24根短棒則是從下方插入以用來增加對核心縱向輸出分布的控制。除了12根自動控制的控制棒,所有控制棒在末端都有4.5公尺長的石墨,並以1.25公尺長的嵌入物隔開以在石墨與碳化硼中子吸收劑間建立一個充滿水的部分。石墨部分(稱為置換劑)被用來增強在控制棒插入和取出時中子流衰減的差異,因為水也是一種中子吸收劑(雖然比碳化硼弱得多),而石墨會將水置換出來。控制棒的通道中在充滿水的時候比填滿石墨的時候能吸收的中子要多,所以會增加在控制棒插入和取出時中子流衰減的差異。當控制棒完全收回時,石墨部分則位於核心的中央高度,兩側各有1.25公尺深的水。當控制棒伸入時,由於石墨將底部的水置換出來,會使得石墨所在位置的反應速率上升。這個效應在1983年於伊格納利納核電站被發現。控制棒的管道使用單獨的冷卻水,溫度被控在40到70°C。控制棒與管道間的狹小縫隙使得水會阻礙控制棒的移動,這便是控制棒插入很緩慢的主要原因(通常需要18~21秒,約0.4公尺每秒)。在車諾比事故後,其他RBMK反應爐的控制棒伺服器被更換以加速插入過程,讓控制棒插入更快的方法是僅使用一層水膜來冷卻控制棒的管道,這樣控制棒就可以在氣體中移動。 

將控制棒在用於手動控制和應急保障間進行分配是隨意的。控制棒可在反應爐運行時被重新分配至另一個系統而不會帶來任何技術或組織上的問題。另外當反應爐使用新的燃料時,固定的硼基中子吸收劑會被放入。在最初裝料後大約會放入240個吸收劑。這些吸收劑最後均會被拿走以增加燃燒度。反應爐的空泡係數由其中所裝填的物品決定。因此其可能從很低的值(所有的吸收劑都裝入時為負數)一直到很高的值(沒有吸收劑被裝入時)。通常操作下使用43~48根控制棒。

第一代早期壓水電廠的布局,必須靠近河流或海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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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摩棱斯克核電站

世界核電廠分布 ● 運轉中 ● 興建中 ● 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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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諾比核事故

(俄語:Авария на Чернобыльской АЭС,烏克蘭語:Чорнобильська катастрофа,英語:Chernobyl disaster),或簡稱車諾比事件,又譯車諾比核事故,是1986年4月26日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普里皮亞季市車諾比核電廠發生的核子反應爐破裂事故。該事故是歷史上最嚴重的核電事故,也是首例被國際核事件分級表評為最高第七級事件的特大事故。事故的主因為反應爐進行緊急停機後的後備供電測試時,因操作人員的訓練不足,最終使功率急劇增加,破壞反應爐。 

與早期各國核子反應爐類似,RBMK-1000缺乏嚴重意外下的多重防護措施,設計缺陷使大量的放射線物質被釋放到環境中。最初發生的蒸氣爆炸導致兩人死亡,往後絕大部分受害者的病因及死因都歸咎於事故中釋放的高能放射線,然而放射線塵少量放射導致的影響依舊爭論不休。在前蘇聯建成使用的與車諾比4號機組同型號的15座RBMK-1000反應爐中,除車諾比的4座於2000年前被相繼關閉外,其餘11座均運行至今,預計在2019年後逐步關閉。 

1986年4月26日凌晨1時23分47秒(UTC+3),前蘇聯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普里比亞特鄰近的車諾比核電廠的第四號反應爐發生爆炸。連續的爆炸引發大火並釋放大量高能量放射線物質到大氣層,這些放射線性塵埃覆蓋了大面積區域。這次災難所釋放出的放射線劑量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廣島原子彈爆炸的400倍以上。被核能放射線塵污染的雲層飄往眾多地區,包括前蘇聯西部的部分地區、西歐、東歐、斯堪地那維亞半島、不列顛群島和北美東部部分地區。此外,烏克蘭、白俄羅斯及俄羅斯境內均受到嚴重的核污染,超過336,000名的居民被迫撤離。前蘇聯官方的報告表示,約60%受到放射線塵污染的地區皆位於白俄羅斯境內。經濟上,這場災難總共損失大概兩千億美元(已計算通貨膨脹),是近代歷史中代價最大的災難。

這次意外引起了全世界對於前蘇聯核電工業上的核能安全顧慮,並減緩了一系列的核電工程進度。同時,此事件令前蘇聯政府的訊息公布更趨透明化。蘇聯解體後的獨立國協及各獨立國家,包括俄羅斯聯邦、烏克蘭、白俄羅斯,至今仍為車諾比事件所遺留下來的污染問題付出極大的代價,以車諾比核電廠為中心半徑30公里內的大片烏克蘭和白俄羅斯領土至今仍被兩國政府列為管制區。此次事故對當地乃至全球生態造成了難以想像的負面影響,僅事件所造成的死亡人數就因多種原因難以精確計算,其中前蘇聯時期的刻意隱瞞,使得統計工作變得非常困難。事實上,前蘇聯當局在事件發生後不久,就禁止醫生在死亡證明文件上提及「放射線」的死因事實。 

由國際原子能總署和世界衛生組織所主導的車諾比論壇在2005年所提出的車諾比事件報告中,共56人死亡(47名救災人員,9名罹患甲狀腺癌的兒童),並估算暴露在高度放射線物質下的大約60萬人中,將額外有4,000人將死於癌症。此數據包括已診斷出的4,000名兒童甲狀腺癌將造成的死亡數字(依據白俄羅斯的經驗,此癌存活率接近99%)。綠色和平組織所估計的總傷亡人數是93,000人,但引用在一份最新出爐的報告中的數據指出發生在白俄羅斯、俄羅斯聯邦及烏克蘭單獨事件在1990年到2004年間可能已經造成20萬起的額外死亡,但此數字來源並非來自經過同儕審查的學術論文。儘管疏散區域和某些限制地區還有些管制,但是大多數的受影響區域已經被認為可以安全地居住和進行經濟活動,針對此地附近的廢棄都市進行「放射線觀光」的金額還在逐步成長。

被遺棄的城市普里皮亞季市與在遠方的車諾比核電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