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8 09:00:00葉梅

律法時代神頒布律法讓人知罪

摩西向百姓頒布律法

律法前期的人類都像嬰孩一樣不分善與惡、是與非,對人該具備的常識規矩都一概不知,對罪更是沒有絲毫的概念,做事不考慮後果,就如當初的該隱因嫉妒自己的兄弟亞伯就把他殺了。神根據我們人類的需要,就做了律法時代的工作,頒布了十誡、禁令等誡律來規範人的行為,約束人犯罪,讓人知道什麽是罪,做哪些事是遭神咒詛的,也懂了該怎麽生活、敬拜神,這樣,人類才得以发展到今天。

全能神說:「在律法時代,耶和華定了許多誡命,讓摩西頒布給那些跟隨他出埃及地的以色列民,這誡命在當時是耶和華賜給以色列民的,與埃及人並無關系,是為了約束以色列人的,以誡命來要求他們,是否守安息日,是否孝敬父母,是否拜偶像,等等,以這些為原則被定為罪或被稱為義。在他們中間或者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們,或者被石頭砸死,或者得著耶和華的祝福,都是根據人是否守住這些誡命。人若沒守安息日就被別人用石頭砸死,若有祭司沒守住安息日,就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人若不孝敬父母也被別人用石頭砸死,這都是耶和華可稱許的。耶和華定誡命、律法都是為了在他帶領人生活期間能讓人聽他的話,順服他的話,不至於悖逆他,以這些律法來控制住這些初生的人類,以便為以後的工作打下基礎。所以,根據耶和華所作的工作稱第一個時代為律法的時代。雖然耶和華說了許多話,作了許多工作,但是他只是從正面來帶領人,帶領這些無知的人學會做人、學會生活、明白耶和華的道,他所作的工作多數都是讓人能夠守住他的道,遵行他的律法,是在經敗壞很淺的人身上作工,談不到什麽變化性情,也談不到什麽生命長進,只是借著守律法來將人約束,將人控制。對當時的以色列人來說,耶和華只是在聖殿里的神,也是在天上的神,是雲柱,也是火柱。耶和華讓他們所做的僅僅是今天之人所認為的律法、誡命,甚至可以說是規條,因為耶和華所作的並不是為了變化他們,而是將更多的、人該裝備的東西賜給人,親口告訴給人,因為人被造以後對人該具備的人根本沒有。這樣,耶和華就把人在地上生活所該有的賜給了他們,使經過耶和華所帶領的人類超過了人類的祖先——夏娃與亞當,因為耶和華賜給他們的超過了起初賜給夏娃與亞當的。不管怎麽樣,耶和華在以色列作的工作只能成為人的帶領,讓人承認造物的主,但並不是征服,也不是變化,僅僅是帶領,這就是律法時代的全部工作,是耶和華在以色列全地所作的工作背景、內幕、實質,也是六千年的起始工作——將人都控制在耶和華的手中,這樣,就產生了六千年經營計劃的更多的工作。」(摘自《話在肉身顯現·律法時代的工作》)

神的話中我們明白,神頒布的律法、誡命成了人類繼續生存下去的基礎,正是神這樣的作工方式讓我們知道什麽是有罪,什麽是無罪,對各類人的行為有了衡量標準,知道怎麽做才不被神定罪。所以說,神頒布律法、誡命,是神帶領人類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項工作,也為神以後在人身上更好地開展拯救工作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