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9 08:00:00Tinkle

反同與恐同




這陣子的話題都繞著選舉打轉,但這次選舉還包括了10項公投,其中一項「同婚」議題,早在數年前…不,其實性別議題一直存在你我身邊,無論古今中外,這次成為社會正視的議題而列入公投,算是一種進步,但是好不容易擺上桌了,公民們究竟懂不懂、又懂多少,就很可議了,畢竟光是我身邊就分成好幾種人,包括:
1.真的懂,而且有打破性別偏見歧視的能力,即使自身非同志,也能站在對方立場設想。

2.大概懂,但不願或沒有打破性別偏見歧視的能力,這樣的人多半會說「我認同,但我不支持」。

3.不太懂,但又比完全不懂的人多一點基礎認知,這種人最容易被利用,去幫助宣傳錯誤的資訊,因為有一點認知,所以才能說服比他更無知的人。

4.不懂卻又被錯誤的資訊引導,以為這就是全部真相,且又固執己見不去多做資訊確認或多方蒐集,這種人最容易將與「同」相關事件妖魔化。

有人說,相愛是兩個人的事,同志自己在一起就好了,為什麼一定要結婚?
會問這種問題,代表他根本不瞭解為什麼同性婚姻的議題會被搬上檯面,也不懂其中的重要性,其實很簡單,直接去看蔡依林的【不一樣,又怎樣】的MV,用演的給你看比較容易懂。


如果你在生病危急時,為你簽手術同意書居然是一個一年可能見不到一次面的遠房親戚,而明明就在你身邊的另一半卻不能為你執行程序,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其中的差異僅是法律上承認的關係,但明明異性戀的夫妻關係也是一樣,他們卻擁有理所當然的權利,撇開性別不說,明明一樣的感情、一樣的朝夕相處、一樣的瞭解、一樣的互助互愛,那為什麼只是因為是男是女而有不同呢?

這就好比說上學唸書這件事,男生就可以唸書,女生就不能唸書,即使一個女生比另一個男生還熱愛求學,還是不能上學,這不是很奇怪也很不公平嗎?同婚也是一樣的道理呀!而且不只手術同意,包括繼承等民法規範的權利也須包含其中,這是我們每個人應有的保障與權利,所以我真的不知道反對的人是基於什麼心態,除了自私與偏見之外,我看不出其他的。



再者,有人提出這違反常理,甚至人類會滅亡什麼的。這就更好笑了,請問在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違反常理有什麼問題?莫扎特四歲就會彈琴,不也違反常理;有一些人具有陰陽眼,不也違反常理;有的人喜歡吃石頭、吃玻璃,不也違反常理;像一些基因突變,例如白化症或有六隻手指,不也違反常理…只要違反常理,難道就可以被剝奪原本應有的權利嗎?這樣的想法也太霸道了,根本是以多欺少。

當然一些會危害他人的特例不能一概而論,像是會殺人、破壞等等,這種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就不能拿來說了。可是在一般平常的情況下,別人結個婚,會害到你什麼嗎?那還有什麼資格理直氣壯的反對?



至於家庭功能,現在社會上的家庭多為異性戀,但離婚、同居、單親等所謂「非健全家庭」一大堆,都是異性戀造成的,怎麼沒人去說「異性戀真是太糟糕了」?又不是只有同性戀才會出軌、濫交,一堆小三、小四、小五,還有小王、老王的,都嘛是異性戀居多,如果真的是以「端正社會風氣」為出發點,那我們應該譴責的是那些亂搞伴侶關係的人,而不是針對同性戀。難道一個班級很吵很亂,明明在亂的人有男有女,結果老師只罰女生,這樣公平嗎?這是同樣的道理呀!

再講到課綱問題,有家長擔心,從小教小孩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不就是帶壞小孩嗎?

以曾擔任老師的身分的我來看,這樣的家長才會帶壞小孩。

怎麼說呢?

首先,家長本身根本搞不清楚老師要教小孩什麼,老師怎麼可能教小孩去當同志啦!而且天生不是同性戀傾向的人,你要怎麼去硬拗他?老師也沒那種美國時間,教課都來不及了,你嘛幫幫忙,腦洞再大也要有限度呀!

我們要教小孩的是「認識世界」和「尊重他人」。

我們最先瞭解自己,但我們不能只以自己的標準和習慣去衡量別人,於是要讓孩子知道,世界上存在各式各樣的人,如果說和自己不一樣就去鄙視或欺凌,這和白人歧視有色人種不是一樣嗎?因為你天生膚色的不同,無論你人再好再優秀,我就是看不起你,我就是要欺負你,這也太變態了吧!家長們難道希望自己的孩子變成這樣會去歧視他人的人嗎?你喜歡女生,我喜歡男生,都可以吧!你活潑好動,我文靜溫柔,也都可以吧!那我們怎麼能容許一個男生/ 女生喜歡同性,就被否定呢?這真的是非常奇怪的事。




而且這種「尊重他人」以及「同理心」的教育一定要從小教起,如果從小跟你講的是A那一套,結果長大後再跟你說B那一套,請問你會接受嗎?大多數的人應該難以接受吧!因為從小到大都認為是對的觀念,突然有一天被推翻了,即使那是對的,也不見得每個人都接受得了,你看!現在一堆人接受不了,不就是這樣嗎?因為我們小時候都沒人教呀!

我是到大學接受真正的性別教育,才會如此淡然接受,而將此視為理所當然。而現今社會一部分的反彈,和教育脫離不了關係,可見教育多重要呀!

如果我們從小就受正確的教育,那就不會出現像葉永誌那樣的悲劇了,不要說長大才教,小孩就會害人、殺人了(又不是只有大人才會害人、殺人),教育不能等哪!



以上這些問題只是冰山一角,我並非單純譴責反同的人,這是沒有什麼用處的,因為當有問題產生時,應該去找出原因----應該說,無論每個人的立場與想法如何,自己都要清楚自己為何而做:你反同,那你為何而反?他們真的如此十惡不赦嗎?他們不配得到你所享有的權利嗎?你恐同,又為何而恐?他們是恐怖分子嗎?他們會造成你的身家威脅嗎?或許你更應該害怕那些路上隨機殺人狂還有馬路三寶。

我自己思考:反同也好、恐同也好,他們的基礎在於不瞭解,人因無知而產生恐懼,也因為恐懼而缺乏探究真相的勇氣,於是一直錯下去,迷信不就是這樣子形成的嗎?

說了這麼多,還是要「傳道、授業、解惑」一下,就我受到的正規教育,簡單的告訴大家:
Q1.世界上異性戀屬於正常,同性戀是異常?
A:這題是「錯」的。
世界上不只有異性戀,還有同性戀、雙性戀、無性戀。
由下表我們可以看出,這四種都是「正常」的(本來就存在),只是異性戀佔大多數,就好比血型,O型的人很多,AB型的人比較少,但AB型並不是突變,它也是一種正常的血型。



但由於異性戀佔多數,加上從小教育的關係,讓我們誤以為「異性戀」才算正常,比如說媽媽可能從小對兒子說:「你長大後,要娶一個漂亮女生當老婆。」或是對女兒說:「你以後要找個有錢男生嫁了。」所以小孩從小就認為「我要喜歡男生/女生」。有些人懵懵懂懂的長大了,一大部分人是真的異性戀沒錯(異性戀本來就佔多數),但一部分的人後來發現自己怎麼和爸媽說的不一樣,有的人會勇敢追求自我,但有的人選擇隱瞞或忽視,長期下來心理與生理都會不健康,就好比逼著異性戀要喜歡同性一樣,這是很痛苦的事。那他們為什麼要隱瞞?很大的原因是在於社會被多數的異性戀佔據,且不容於異性戀之外的性向,雙性戀和無性戀的人可能還比較不明顯,但同性戀要隱瞞太困難了,所以最容易成為被攻擊的對象。

不過說實話,這樣滿愚蠢的,就好比大家都喜歡吃蘋果,其中幾個人說我不喜歡吃蘋果,我喜歡吃水梨,結果喜歡吃水梨的人就被強迫吃蘋果,不吃還會被打,所以講直接一點,擺明就是異性戀在霸凌同性戀。

Q2.如果我的小孩變成同性戀怎麼辦?
A2:怎麼辦?這個問題應該問自己。
想想,如果你的小孩從小學鋼琴,但長大後有一天他發現自己熱愛運動,要去當運動員,你會怎麼辦?其實這個問題的本質是一樣的。至於你要選擇支持、祝福,還是反對、抗拒,都是自己的選擇,然而你選擇都會影響自身與孩子。



Q3.同性戀會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怎麼能容許他們坐大?
A3:試問從以前到現在,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大多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這個答案絕對可以秒答,當然是異性戀呀!不過這也不是異性戀的錯,其實把錯誤以性別、性向來歸類,本身就是一件不合理的事。

如果說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人,我們不容許且譴責他們,那麼舉凡殺人、放火、搶劫、性侵、貪汙、詐騙…等等,這些我們應該強力抵制才是呀,可是常看到一些黑心廠商出了包,但還是一堆民眾搶著買;一些候選人有民事、刑事前科,還是一堆人把票投給他;一個人明明插隊了,大家卻選擇默許…這些情況真的太奇怪了,這不是說一套、做一套嗎?

在檢討別人之前,先檢討自己是不是也造成社會不良影響吧!




其實談到「性別」,很容易會把人的思維禁錮,因為世界上的性別歧視本來就很嚴重,即使人類歷史已萬年之久,但進步得十分緩慢,無論男女、男男、女女,都還是受到歧視。要如何消除歧視,就得先從自己開始做起,一些不必要的、不合理的,都應該從心中去除。以前的觀念,不見得是正確的,就好比清朝裹小腳才是對的,不裹的人反倒被認為奇怪,但現在的我們來看,讓腳自然成長才是對的呀!所以以前的觀念就算存在已久,也不見得是對的,重點是自己有沒有去認真思考過事情的真相與對錯,才能讓自己成為一個明辨是非的人,也才能去教導下一代。

面對不懂的事情,不必恐懼,先去多方瞭解,但也不是全盤相信,終究要回歸自身,「理性」思考怎麼做才是正確的,不是自己自以為的亂想(有的人覺得那叫「思考」,但有些是缺乏理性與客觀邏輯,腦洞大開的亂想一通),無論認同或不認同,我們都以「讓自己與他人更好」為基礎,不要傷害了無辜的人,而造成無法彌補的罪過。
吃喝玩樂 2018-11-30 15: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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