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5 16:09:07Makuhan

女警被逼上摩鐵案

二已婚男警愛上同一女警 LINE對話截圖逼上摩鐵

 

台北市中正一分局仁愛路派出所傳出二名已婚男警同時愛上一名女警,並對女警強抱搓胸。陳以昇攝2016102514:53     

(新增:仁愛路派出所外觀、同事說法)

中正第一分局仁愛路派出所去年5月發生未婚許姓女警與已婚王姓男警有不正常感情交往,另一名已婚謝姓男警也對許女動情,還主動幫她送修手機,利用送修時,將許女與王男曖昧對話截圖,並強帶許女前往摩鐵環抱揉胸,經調查3人都坦承有情愫私會獨處之情,依規定懲處,並調離現職,依違反刑法強制猥褻、妨害秘密及恐嚇等罪嫌將謝姓警員函送法辦。

去年5月初,未婚許姓女警與已婚王姓男警秘密交往,同所的謝姓已婚男警也對許女產生情愫,藉協助該女警手機送修之際,未經同意擅自點閱該女警手機通訊軟體LINE之對話內容,發現該女警與王姓男警對話內容曖昧,於是擅自翻拍手機畫面。

同月謝姓警員邀約該女警購物,趁同車搭載機會,未經女警同意逕行駛入汽車旅館,對許姓女警環抱撫摸其胸部及後背,還威脅公開上揭翻拍資料,要脅該女警辭職,顯已違反刑法強制猥褻、妨害秘密及恐嚇等罪嫌,中正一分局事後依法將謝員函送偵辦。

同在仁愛派出所的警員表示,在公事上並未察覺3人間的曖昧關係,事過境遷後也沒有人知道2名已婚警員婚姻關係是否有受到影響,只知道目前3人都已調離台北市的派出所。同事覺得如果只是男女感情是單純的就還好,但是牽扯到已婚身分,還涉及到刑法就非常不妥。(突發中心陳以昇/台北報導)

=================================

此案老娘研究了一番之後,演繹如下:

1.蘋果日報的記者和編輯亂下標題.誤解[愛情]的真諦.

這謝姓員警不論是否已婚,只因掌握女同仁之把柄,就要脅人家要跟他嘿咻,根本是愛[上]而不是[愛]上她,應算是職場性騷擾.

2.這種濫用職權的人應予解職送辦,因為警察這職務,可以知道許多人的個資和把柄,如果對女犯要色,對男犯要錢,各位覺得這還得了嗎?

3.該派出所的同仁們連對發生在身邊的[犯罪事件]居然都沒發覺,未免太魯鈍了啦,怎麼期望他們能明察秋毫來辦案呢?

以上.

我要回應(本篇僅限會員/好友回應,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