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5 18:00:00天光

【監院提名】藍綠和解合作大戰略

【監院提名:藍綠和解合作大戰略】
 
筆者對黃健庭所知不多,唯一對其不滿處在於美麗灣事件。至於他的官司真相如何,筆者並不清楚。但筆者從案子三審均判貪污部份無罪來推斷,黃顯然沒有任何收受賄款的證據被法院承認,大致上應該可以相信其清白。
   
在筆者觀感上,確實覺得黃健庭確是國民黨施政能力最優者之一。他任內成功推動「熱氣球嘉年華」成為台東的觀光特色,加上他媒體形象與口才都不錯,使其施政滿意度很高。
   
很意外他卸任縣長後遭遇到和胡志強類似的冷凍命運,且被黨內同志嚴重排擠。
  
在國民黨各派系大多不可能善待黃這位人才的前提下,假如黃有意願加入民進黨,或只是退出國民黨成為無黨籍,筆者認為都算是對黃個人職涯規劃上不錯的選擇。然而,可能也因此,使黃成了藍綠各方的箭靶。
  
撇開權謀的部分不論,蔡英文與陳菊顯然有意利用提名黃健庭之事,創造「朝野藍綠合作」的某種可能性,並且利用此種合作成為與中共溝通,降低兩岸衝突的可能管道之一。只不過,這次提名事件不敵派系政治、網友及名嘴狠勁、輿論唱衰、與人性猜忌本能,導致此案破局。
  
其實,本合作案的推動之所以失敗,關鍵不在於提名人選有案在身,而在於提名的過程欠缺足夠廣泛的「利害關係人參與」,而淪為小圈子決策。這種決策模式只有在寡頭壟斷的政治體制(如江胡時期的中共)能確保成功;而在民主體制中,小圈子決策永遠只能隱瞞一時,遲早都會面臨曝光後的醜媳婦見公婆壓力。各方利害關係人,都懂得利用挑剔批評作為干預決策與爭取己方訴求被落實或利益極大化的手段。
  
在本案中,江啟臣主席與蔡英文主席各自面臨黨內鷹派的壓力,也不約而同都選擇迴避爭議,沒有力挺到底。由於雙方高層「緊抓的力道不足」,這張「提名和解」的花布,遭到各方拉力扯破撕碎。
  
從人性原理講,「和解」的難度通常高於「開戰」。藍綠才剛大戰過幾場,各自的派系與支持者很難在短時間內和解,完全可以預料。英菊想做的某些事推不動,這也早已注定。雙方主事者不是沒有預料到,卻仍有勇氣嘗試這一「朝野合作」路線,仍屬值得肯定之舉!
  
只不過,下次要記得:民主社會的和解路線,所需要的決策模式和專制政體截然不同。民主社會中,這類政策的「己方陣營利害關係人」通常是必須最優先擺平的對象,其次是「公眾輿論與網路酸民」,最後才是「對手陣營利害關係人」。
  
本次合作嘗試中,藍綠雙方高層都是在瞞住己方陣營利害關係人的情況下,採用「默許」這一不沾鍋般的態度,企圖在保護高層自己的前提下走捷徑達成和解。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簡而言之,雙方高層都把溝通順序弄反了。雙方都是最先處理對手陣營的利害關係人,之後進入到公眾輿論與網路酸民這關時,又沒有魄力強渡關山,最後當然全都敵不過己方陣營的利害關係人,而被自家軍隊火炮轟死。這是很典型的「指揮官戰略設定正確,但戰術執行錯誤」而導致的失敗。
  
假如時間可以倒轉,雙方高層重新設定推動順序,改成以下這樣,相信結果會大大不同。
  
第一步:先透過親近己方的人士在各自黨內穿針引線,搞定各派系重要大老,使大部分大老同意藍綠和解的戰略路線。此時唯一要提防的是中共的介入。
 
第二步:透過親近的媒體人釋放藍綠可能有意和解的訊息,試探輿論反應;同時策動各自的網軍與名嘴,引導輿論與網友認知,讓藍綠和解路線獲得一定比例以上(不必很高)的公眾支持度。中共五毛在這一階段必然會大量介入,此時藍綠網軍該應戰就應戰,見怪不怪,這很正常。
  
第三步:由雙方高層及各利害相關派系,推薦人選名單,並經過充分討論,最後在反對意見很少或不強的前提下,正式定案,之後才對外正式公佈。公佈後,由於公眾支持度不低,中共將很難再試圖推翻。
   
結論:假如今後藍綠雙方高層懂得採取這樣的決策順序步驟,相信更有機會圓滿推動此類重大人事政策!
 
 
2020-06-21  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