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8 14:13:44逆流而上

The Sixth Day: I am who I am



「我是男仔。」

「我叫大眼(化名)。」

「我是個好易炆既小可愛。」

「我是一個學生。」

「我家有爸、媽、姐、妹。」



如果「我」就是我們看待萬事萬物的「出發點」,「了解自己」就變得異常重要。因為你連「自己」的不了解,如何去透過「自己」去了解世界呢?



然而,有人問一位古希臘的智者泰勒斯︰「何事最為難?」泰勒斯並沒有說摘下一顆天上的星宿運行、沒有如何去討好奧林匹克山上的眾神們,卻這樣回答︰



「認識你自己」



德爾斐的阿波羅神廟,是供奉真理與光明的太陽神,相傳刻在神廟的三句箴言之一也是︰



「認識你自己(Γνώθι σεαυτόν)」



雖然這是一個艱辛的旅程,卻是我們認識世界的第一步,故此我們要問這樣的一個問題︰「我是什麼?」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先,我們要先定好回答這個問題的標準。如果不先定下標準,就可能出現我們要接受一些荒謬的答案,或是荒謬地不接受一些合理的答案等等的情況。



要量度物件,先要準備一把尺。



要回答問題,先要準備接受答案的準備。



從「我」這個字的一般用法,我們可以歸納出兩個原則︰



第一,從時間序上說,「我」必須要有一致性。那即是說︰我們無法接受「這一刻這個是自己,下一刻這個就不是自己」。正如在法庭上,某個人不可以用「在十年前那個殺人的自己,並不是現在這刻的自己」作為抗辯理由一樣。



第二,從分殊性上說,必須能分清「自己」與「非自己」。那即是說︰雖然在現實生活中時常聽到情侶「無分彼此」,但實際上,至少在財政上仍然「敵我分明」。簡言之,就是要清楚有一界線分別「你」「我」。



從同學們所寫下描述自己的句子「我是……」,我們可以歸納出以下那些項目︰



「我是男仔。」(性別)

「我叫大眼(化名)。」(姓名/符號)

「我是個好易炆既小可愛。」(性格)

「我是一個學生。」(職份)

「我家有爸、媽、姐、妹。」(家庭位置)



我們可以把這些項目分為兩大類別︰「由自我界定」與「由其他關係界定」。



「由自我界定」包括有「物理」或「外在」的東西來界定,包括有「身體」、「衣著」、「外表」、「儀容」、「住的地方」……等等。



「由自我界定」亦可以包括有由「精神」或「內在」的東西來界定,包括有「性格」、「能力」、「喜好」、「情感」、「記憶」……等等。



而「由其他關係界定」可以是「家庭」,例如︰「我是我阿爸個仔。」;「職份」,例如︰「我是一個教師。」;或是從「別人的看法」,例如︰「我可愛得會嚇死人。」



然而,這裏的項目都是不是「我」呢?例如,我們可以說「我就是我的身體。」或者「我的身體就是我」嗎?



當然這是荒謬的。如果「我就是我的身體」,那麼只要「我」長高一寸、體重加了一磅,那個就不是「我」。因為「長高一寸、體重加了一磅」的身體不是「長高之前、變胖之前」的身體。



事實上,人的細胞天天在換,現在的醫學告訴我們,我們八年身體的細胞就會切底地更換一次。那麼八年前那個「自己」就不是現在的「自己」了?那明顯地違反了第一個標準︰時間上的一致性。



同理,一切「物理」或「外在」的項目都可以這種方法加以否定。



然而,有說「江山易改,品性難易」,「性格」是不是「自己」呢?



「性格」是一種人類行為的分類。「擁有火爆性格的人會做出衝動的事。」這種說法有可能是一種「本末倒置」的說法。因為當我們問︰「什麼是火爆性格?」時,很有可能得出的是「做出衝動的事的人」。在邏輯上,這叫作「循環論證」,是無法站得往腳的。



事實上,在心理學上仍有「人的性格是否存在?」的辯論,從「行為主義」去了解,「性格」只是「刺激」與「反應」之間用來方便解說的「黑箱」而已,並沒有科學的根據。



把可能不存在的東西看成「自己」的全部是非常危險的。何況這個世界上有可能出現兩個完全相同性格的人,比如說,做同一分心理測驗時所得分數完全一樣,那麼,我們可以接受這兩個人是同一個「自己」嗎?這就違反了「分殊性的原則」。



同樣,我們可以想像,所有內在、精神的項目都有類似的問題而無法成為「我是什麼?」的答案。



既然「由自我界定」的東西都無法滿足「我」這個定義的要求,更不用說「由其他關係來界定」的項目。比如說「職份」與「別人的看法」很容易就不符合「時間序上的一致性」與「分殊性原則」的要求,因為關係都可以隨時間與社會地位改變而改變的。



以「家庭」來界定「自己」是比較穩定的,因為「我是我阿爸個仔。」這個事實並不會隨時間而改變。然而,你可以用「我是我阿爸個仔」(1)作為「自己」,那你的「阿爸」又是什麼呢?



「我阿爸是我阿爺個仔。」(2)



當我們把(2)代入(1)時,就會出現︰「我是我阿爺個仔個仔。」事實上我們還可以追問下去︰「那你阿爺又是什麼呢?」這只會無窮盡地追問下去,在邏輯上,這叫作「無窮後退」,那是站不住腳的。



到這裏,聰明的你必定會這樣說︰既然「身體」、「衣著」、「性格」、「關係」……等等都不是「自己」的全部,但當然我們又不能接受這些都不是「自己」,如果這些都是「自己」的一部份,那麼,我們可不可以這樣說︰「身體」+「衣著」+「性格」+「關係」+……+「喜好」=「我」?



由阿諾舒華新力加主演的科幻電影《第六日》(The Sixth Day),故事講述阿諾在一次事故之中昏迷,當他醒來之後回到自己屋企,卻發現另一個「自己」捷足先登。原來,他在不知情下把自己的DNA(遺傳基因)與他的記憶都被人複製了,但是複製人卻在意外之中逃離了實驗室。當然幕後的黑手為了掩蓋這個驚天陰謀,對阿諾展開了追殺的行動。



然而,如果兩個阿諾只能留下一個,那一個應該留下呢?真身,還是複製人呢?更重要的是,究竟這兩個阿諾,誰是真身?誰是複製人呢?



這就表示「我」並不只是「身體」+「衣著」+「性格」+「關係」+……+「記憶」集合,有些東西「我」是無法被人取代的,甚至無法被自己的複製人所取代。



「我是我。」



這句看似一句廢話,「我是我」即是說「阿媽係女人」、「山是石頭」或「海是水」,邏輯上叫作「套套邏輯」,這句話從形式「A=A」,已經能夠確定這句話為真。



但是,這句話卻表達出一個最深層次的道理,就是︰我是獨一無二的。



我是無法取代的。



我是我的故事的主角。



尊嚴應該從這個穩固的根基上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