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3 16:25:41Montblanc

連理

原本,我一點都不在意和毛帥之間是否要有法律關係,經過2018年公投後,看到結果與台灣人民對同性戀者的歧視及偏見之後,決定在釋憲案生效和即將走進三十年之際,為了保障毛帥和我老了之後的生活,去登記結婚。


一切低調的,相信我和毛帥已經夠老到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用婚姻去取得一個名義,不需要在意別人的眼光與論調,在這個民主自由的社會,我們的婚姻關係是經過等同憲法的大法官解釋案後,所賦予的法律關係。


反同與恐同症患者,再多的公投票也無法阻擋我和毛帥的過去、現在與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