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6 21:53:54JamesYuanChen

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恒旭受邀參加民間船運公司「旗津、溫州小三通開通典禮」,那是民間事務

留美研究所學人兩岸關係座談會主席

革命實踐研究院第135期政治人才培訓班績優研究員

美國律師團顧問

語文法資管教育學超級雙博士陳昱元老師公評:

中華民國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事件: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恒旭出席民間船運公司「旗津、溫州小三通開通典禮」,民進黨大律師黃帝穎指出:「私與外國訂約罪,最重無期徒刑。」

公評:

一、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恒旭受邀參加民間船運公司「旗津、溫州小三通開通典禮」,那是民間事務,與高雄市政府公事,何能混為一談?民進黨大律師黃帝穎公私不分,居心何在?

二、民國1080529日修正的中華民國刑法第113條:「應經政府授權之事項,未獲授權,私與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為約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足以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旗津、溫州小三通是應經政府授權的事項嗎?民進黨大律師黃帝穎為什麼不說清楚講明白?又本法在民國1080529日修正通過,今天是民國108626日,是否針對市長韓國瑜的努力拚經濟執行暗算迫使中計?民進黨大律師黃帝穎為什麼不說清楚講明白?更何況新舊法交接期間,早已辦理事項,負責人有對其有利的舊法或新法選擇權?

三、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有經營高雄市地方的權限,民進黨律師黃帝穎都搞不清楚,讓人貽笑大方,為什麼民進黨大律師會有這種現象,黃帝穎請說清楚講明白?

四、民進黨大律師黃帝穎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也提到,主管機關必須先在金門、馬祖、澎湖試辦通商、通航,才能實施台灣與中國地區通商、通航。請問本案主管機關是高雄市政府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的主管機關應是行政院吧!為什麼「移花接木」、「竹篙接菜刀」胡亂指責?民進黨大律師黃帝穎請說清楚講明白。

五、民進黨大律師質疑韓國瑜「為什麼愛說謊」?又說「反正跳票說謊習慣

了」!民進黨大律師黃帝穎已涉製造假新聞,涉嫌妨害名譽罪。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89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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