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1 14:58:15hatsocks

《里斯本的故事》:我心難忘的里斯本。



「人類試圖模仿上帝,所以會有藝術家的誕生。」

聲音師溫特收到導演朋友費茲的來信,要他前往葡萄牙里斯本合作拍片。溫特來到里斯本,不見老友蹤影,他一邊走訪里斯本街坊,錄下風景聲音,一邊探尋老友下落......

其一,文溫德斯( Wim Wenders )導演的《里斯本的故事》重映,立刻召集葡萄牙旅遊小組一起去戲院重溫葡萄牙之行的回憶。看電影的過程,藍天白雲、美麗的紅磚屋頂、老式電車穿梭街巷等景緻,看得我內心不斷尖叫,啊啊啊,我來過這裡,啊啊啊,我去過那邊,啊啊啊,當時沒去水道橋沒去溫特下榻的房舍(但山羊鬍有去外頭拍照),好可惜啊!

《里斯本的故事》影像經過修復且音效品質大幅提升,就算沒去過里斯本,也能在電影裡感受到里斯本的美好!

其二,緬懷過世的費里尼導演、慶祝里斯本入選「歐洲文化之都」、紀念電影百年的《里斯本的故事》,劇本層次豐富飽滿。它選擇溫特作為電影主角,溫特除了捕捉日常生活的聲音外,也使用各種道具,替影片配上聲音表情。某方面來說,電影本身就是一種「擬音/模仿」,看似真實,卻常常是利用借位或特效來以假亂真。而戲院中的觀眾,即便知道電影的虛構,又會在觀影過程,忘記它的虛假,深陷在真實的情感共鳴中。

《里斯本的故事》的聲音運用極為巧妙。片中,溫特對年輕孩子示範如何「擬音」,影片外的我在觀賞電影時,也會思考:「這一段應該不是現場收音,而是音效師創造的聲音吧?!」;此外,《里斯本的故事》也示範如何用配樂來製造效果,一如溫特在理髮院刮鬍子時,導演刻意放上懸疑配樂,便能讓觀者內心產生緊張與不安感。

有趣的是,電影發展百年,我們與創作者之間,已經達成某種程度的「共識」。因此,我們很清楚知道文溫德斯導演為何要在這場戲擺上懸疑音樂,這場戲之於我們和導演,也就出現一種「我(觀眾)懂你(導演)在幹嘛」的幽默感。

再者,《里斯本的故事》的配樂由「聖母合唱團」(Madredeus)譜寫,導演安排聖母合唱團演出,有著戲中戲的後設趣味,打破虛實之間的界限。而聖母合唱團為本片撰寫的歌曲「泰迦河」和「阿爾法瑪 (里斯本的老城區)」等,則呼應影片的主題之一:致敬里斯本。用歌曲訴說對這座城市的愛。




其三,《里斯本的故事》有懸疑(導演好友的失蹤)、有愛情(溫特對聖母合唱團女主唱泰瑞莎的好感)、有黑道(里斯本較為落後的地區)、有喜劇、有青春成長等,既然要致敬電影百年,那就讓觀眾在一部電影中,看見電影的多種豐富類型吧!

其四,從老式手搖攝影機到V8攝影機,從感嘆電影商業化的老導演,到對影像創作充滿熱情的年輕孩子,《里斯本的故事》訴說了電影的進展(科技面),也訴說影像創作的持續不墜(永遠會有想要透過影像講故事的人出現)。

劇中,費茲不滿當代電影淪為商品,賺錢成為唯一的目的(會讓我想起馬丁史柯西斯導演對於漫威電影的批評)。費茲決定將攝影機藏在袋子中,秘密拍攝,紀錄生活「最真實」的樣貌,藉此保持影像的純粹性。費茲失去與觀眾對話的熱情(商業與藝術,永遠存在的矛盾與對立),溫特的出現,是要重新喚起老友對電影的愛。

單純地用攝影機去記錄真實生活有其價值,但訴說一個精彩故事的電影,就需要被捨棄嗎(即便有商業考量)?《里斯本的故事》用包容的態度,看待不同科技(新的創作管道)進入電影產業,也用樂觀其成的心,擁抱年輕一輩的創作(劇中年輕孩子拍攝的影片之於我們或許不具意義,但對他們來說,卻是最真實的日常),並且從懷疑電影已經死去,重新相信電影的生命力依舊旺盛。!

其五,溫特住的房間,有一隻蚊子老是在他身邊飛來繞去,對他造成干擾,為了除去蚊子,溫特站在床上或椅子上,拿著書本或鞋子,想要除去這惱人的「怪物」。電影是什麼?文溫德斯導演用很簡單的一場戲告訴觀眾,光是「打蚊子」這樣簡單的小事,就可以成為一部電影喔。電影其實就是我們日常生活瑣事的放大與延伸!

其六,「當我兒時,一無所知。如今卻想擁有當時的記憶。」

《里斯本的故事》令我想起 Alfonso Cuarón 導演的《羅馬》、費里尼導演的《阿瑪珂德》,以及柏格曼導演的《芬妮與亞歷山大》,這些作品的可貴,不單是影片的藝術成就,更是導演試圖捕捉那逝去的美好瞬間。而《里斯本的故事》之於我也有相同意義,劇中的里斯本或許不是里斯本真實的模樣(經過挑選與美化,畢竟,住在一間有聖母合唱團練唱的房子裡,這件事就浪漫到讓人嫉妒不已),但這部「虛構」的影片,卻又「真實」地記錄下 1994年的里斯本模樣,而這份珍貴的影像,經過 26年時間,依舊散發光彩。



其七,文溫德斯導演拍過《巴黎德州》,而在《里斯本的故事》裡,費茲導演住在「巴黎」劇院中,哈哈,不管是德州或是里斯本或是文溫德斯導演,他們都迷戀著(嚮往)巴黎嗎?

其八,當年旅行里斯本時,我們真的有在路上看到一名收音師,心情激動不已。今日重溫《里斯本的故事》,回憶上心頭,山羊鬍說:「好想再去一次里斯本啊。」我說:「真的!!!」如果未來真的能再次拜訪里斯本,一定要住在阿爾法瑪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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