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4 00:03:15阿文

◎女人非弱者

●關於愛情_10

  ◎女人非弱者

                ⊕潘文良 撰

  阿文之前所撰《別只愛一個人》一文中,說道‥
「當女人,再次愛上第二個男人之後……
 當女人,跟第二個男人,做愛之後……
 
(要再愛上第三個男人、要再跟第三個男人做愛……)
 一切,也就變得容易多了……」

 
  一個「路過」的讀者,問道‥「真的是這樣嗎?」
 
  呵呵!不是這樣嗎?
  不論男女,第一次失戀時,總是很難面對,乃至無法面對這種「挫敗」,往往令人悲傷難過、痛苦不堪,要死不活的。
  但第二次失戀時,其痛苦指數,就會降低;而第三次失戀時,痛苦指數,就會更低……
  多次失戀之後,也就習慣了、麻痹了、具有「免疫力」了,乃至可以瀟灑地‥「揮一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呢!
  (理論是如此,但有些人,挫折容忍力薄弱,無法愈挫愈勇,反而一次比一次嚴重,乃至走上絕路。)
 
  而一個女孩子(女人),何以會愛上男孩子(男人)呢?
  阿文想來,有以下幾個因緣條件——
一者、相貌 畢竟‥美麗的外貌,可以給人直接的感官刺激,
 追求美好的事物,是人之天性使然。
 譬如‥影視歌星,有姣好俊俏的外貌,就會有很多「粉絲」。
二者、才能 一個才華洋溢、能力好強的人,便會具有吸引力。
 譬如‥能力好的籃球國手、棒球國手,就會有諸多「球迷」。
三者、性愛 人類本就因淫而生,一生盡受性的驅使與誘惑。
 而性,帶給人們的歡愉,具有相當大的吸引力、作用力。
 女孩一旦與人發生性關係,於性,「食髓知味」後,
 則不論對方‥相貌如何、才能如何、人品如何、家世如何……
 往往因「性」,而「愛」得死去活來,彷彿人生,就只這麼件大事,
 即使「叛眾離親」,也在所不辭,
 譬如‥離家出走,與男的同居,放棄學業,賺錢為男家還債;
 乃至為了「愛」,即使下海援交賺錢、跟男友做鴛鴦大盜、走私販毒……
 就算會為男友去死,也能「義無反顧、勇往直前」。
四者、錢財 人年紀愈大,就愈世故、愈現實,
 從小家庭貧困的女子,經歷過愛「帥哥、才子」的美麗夢幻階段後,
 往往會回歸現實,愛上對方的「錢財」,更甚於愛對方。
五者、權勢 女人的社會經驗豐富了,自己的經濟無虞,
 往往轉而追求「地位」,
 譬如‥能當個醫生夫人、總經理夫人、董事長夫人、議員夫人、
 部長夫人,乃至總統夫人,那是最好的。
 如此躋身名流、上流,有身分、有地位,受人崇敬,不亦樂乎!
 有了權勢可靠、可使,一切就好辦事——
 有人送來高額禮券、貴重禮品、買股票保證賺錢……不亦樂乎!
(男人愛上女人的原因,其順序當為‥相貌、性愛、錢財、權勢、才能。)
 
  台諺道‥「愛著較慘死。」
  一個人,一旦愛上對方之後,往往可以變得‥「是非不分、善惡不論、六親不認」,因迷執故,變得「不可理喻」。
  男女朋友分手,往往會簡而言之道‥「我們彼此,個性不合。」
  妳以為‥愛是什麼呢?
  愛的背後,或者說‥愛的骨子裡,是「性」在作祟哪!
  男女交往,從四目相望開始,然後‥碰觸→牽手→摟腰→擁抱→愛撫,到性交,一路走來,全是「性」,在暗地裡驅使、操控著哪!
  性,是人類,乃至眾生,之所以生存、繁衍的動力。
  人類得天獨厚,性交,除了傳宗接代的任務之外,還是快樂的泉源哩!
  這「快感、樂趣」,讓欲界眾生,難以解脫,而堪忍「生死惱苦」的纏縛呢!
  (阿文道‥「為了那一二如意,而甘受八九不如意之折磨也!」
  時人有話說‥
「性愛、性愛!男女最先的相處,需要『性』,後來的相處,需要『愛』。」
  譬如‥一對夫妻,老到「無性」了,還能互相扶持,那時,才能見到「真愛」。
 
  男人較容易劈腿、出軌,乃因「獸性」使然——
以動物學而言,人類的「一夫一妻制」,對人是莫大的束縛。
諸多雄性動物(如‥豬、狗、貓),只要能力強的,就會「到處留情、到處下種」;甚至‥事後,一點責任都不必負,甩甩尾巴就走了,把生養後代的任務,留給雌性動物去負責。
  女人較不易劈腿,則因「天性」使然——
受孕、生產之後,往往就會把「愛」,轉移到幼兒身上,全心全力的,去照顧、養育後代。
 
  沙士比亞說‥「女人,妳的名字是弱者。」
  (或曰‥「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
  過去時代,女人缺乏經濟來源,也缺乏教育,生活被窄化,在在都得仰賴男人,一直得依附男人,才得以生存;
所謂「三從」者‥「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
彷彿不靠男人,就活不成、活不下去似的。
  男人有錢有勢的,因而得以‥三妻四妾,享受齊人之福。
  而今時代,女人得受教育,不再缺乏智識;在職場上,能與男人比拚;女權意識抬頭,爭取自由平等;女人甚至高喊著‥「只要性高潮,不要性搔擾。」
  女孩子們,口裡喊得很爽,但在愛情這事上頭,觀念大抵還是保古守舊的。
  阿文看過好些個女孩子——
第一次失戀,彷彿自己的人生,就此「玩完了」似的!
真是把男孩子,給看得太重要啦!
竟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沒有他,就不好活、活不好、就不想活了。
 
  根據某人,非正式的統計‥
    在三十歲結婚的人,之前平均至少會失戀二次。
    三十五歲結婚的人,之前平均至少會失戀三.五次。

  某人在結婚前,共失戀了八次(單戀不算),平均三.七五年,失戀一次。
  這表示‥能在第一次戀愛,就成功結婚的,誠屬難得,可謂奇蹟是也!
  女孩子,在買衣服時,總會三挑四選,直到滿意了,才會付錢買下;
想要尋覓「終生伴侶」,只看一個,哪裡夠呢?
 
  根據統計‥
    男人一生當中,平均有三.六個性伴侶。
    女人一生當中,平均有一.二個性伴侶。

  這是阿文多年以前,所看的統計數字,其數據,不知如何得來也!
  方才,搜尋了一下,「雅虎知識堂」,有這麼個問題‥
      成年女人,在現代社會,平均擁有多少個性伴侶?
    最佳答案為‥
      我估計‥平均不會少於五個。
      現在的社會,比較開放了,特別是網路的方便,
      給很多人,提供了出軌的機會。……

  ※來源網址:(已失連)
   http://ks.cn.yahoo.com/question/1307050503835.html
 
  阿文道‥這「估計」二字,是臆測之詞,實在是沒根據也!
 
  不論數據如何,總而言之‥
「女人的一生,若只曾與一個男人做愛過,那實在是……
(不知有啥較好、最貼切的詞,可以形容是也!)
 因此,實在也不必把『第一個男人』,看得那麼重要——
 當作是『今生的唯一、沒他就會死』啦!」

  阿文道‥
「就算咖哩飯再好吃,人也不可能天天吃、餐餐吃嘛!
 必也會想吃吃蛋炒飯,或者清粥小菜、或者陽春麵吧!」

  妳的人生,還長得很呢!
這麼早,就把那「第一個男人」,當作「今生的唯一」,
豈不像是‥要妳天天吃、餐餐吃咖哩飯一樣?
試問‥妳能連續吃多久呢?妳吃不膩、吃不怕嗎?
  阿文道‥
「是故‥就算沒咖哩飯好吃,也有其它各種飯好吃;
 就算沒飯,也有各種麵類好吃;
 要不然,也可以吃水餃呀!
 選擇多得是——何必一定要咖哩飯不可呢?」

 
  阿文道‥
「當女人,再次愛上第二個男人之後,要再愛上第三個男人,就容易多了;
 當女人,跟第二個男人,做愛之後,要再跟第三個男人做愛,就容易多了。」

  事實是否如此呢?
  阿文若說‥「女人會比男人更好色。」
大概有許多男人、許多女人,都會「不服」、都會「抗議」吧?
  呵呵!阿文是說‥
「女人『會比』男人更好色」,而不是說‥
「女人『比』男人更好色、女人『一定比』男人好色」啦!
  女人與男人,是大大不同的——
男人射精過後,往往就會又累又滿足地,呼呼睡去;
就算是能力較強的,要是連續做愛幾次之後,
找來再世西施、下凡仙女,於旁侍候,
他也只能搖頭嘆息、舉手投降——
男人射精之後,需要頗長的時間,才能「回氣」;
回氣之前,即使能很快地,再度勃起,也會有心無力;
連續三次,也就無精可射了(精液量有限)。
若勉強為之,就會很辛苦,必待有關之神經,充分休息後(通常需要四小時,或更長時間),才能恢復雄風,享受高潮之樂。
  女人則較不容易,達到高潮。
有說‥女人婚後數年,還不知高潮,是何境界呢!
故以為‥性就是那麼回事,而乖乖地,在家相夫教子,當黃臉婆,
就這樣,過了一生。
  女人一旦嚐到高潮的滋味,丈夫要是一再地,不能滿足她的話,她就會埋怨,而幻想著「窗外的春天」;丈夫的狀況,久未改善,女人「不堪寂寞」的話,就會「不安於室」,若有機會 (受到勾引、誘惑),恐怕就會「紅杏出牆」去了——
據了解‥離婚的夫妻,房事不順(性生活不美滿),乃是一大原因也!
  女人的身理構造,雖較不容易達到高潮,但卻能連續好幾次高潮,就算同時連續與幾個男人做愛,也是應付得來的——
倘若‥女人不顧道德、拋開罪惡感、蒙蔽羞恥心的話。
  過去,曾在雜誌中,看過一則報導‥
 
  日本一位女性,公開要和五十個男人,連續做愛。
  當時的場面,可算得上驚天動地。一百多個開放國家的媒體,現場直播;三百多個記者,現場拍攝。
  五十個有如歐美超大號的男人,全身赤裸,胸前掛著序號牌、手裡拿安全套,依次與其性交。
  她在中途,除了吃點食品、喝點水,保持體力,做愛時間,長達十小時。
  搞妥最後一個男人後,那個女人,連休息都免了,還能直接接受記者現場採訪——
  她可不是「一舉」成名,而是被「五十炮」,轟出名的女人。

 
  方才,在網上搜尋,還看到一部「寫實紀錄片」,《性女傳奇》的簡介‥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九日,南加州,一名廿二歲的大女學生〈安娜貝爾〉(郭盈恩飾),為了挑戰「金氏世界紀錄」,不惜犧牲演出。
  《性女傳奇》一片,描述‥安娜貝爾,在十小時內,跟二百五十一位猛男,做愛的傳奇故事,打破原有的世界紀錄,並一夕成名。

 
  呵……(嘆口氣。)
  阿文可真是「嘆為觀止」‥
「女人,真的是很『耐操』哩!
 男人算什麼?一點都不夠看!
 誰還敢說‥『女人是弱者』呢?」

 
  說個笑話好了——
 

   ◎不怕死的

                     ⊕潘文良 改作
  過去時代,「避孕」知識不足——
  一為人妻者,頭胎生產時,苦痛萬分、呼天喊地的;生產之後,便要求跟先生分房,說道‥「我實在是『痛不欲生』……打死我,我再也不做那種事了!」
  先生知道妻子,是個性情中人,也就答應了。
  過了一個星期——
  妻子敲著先生的房門。
  先生開門問道‥「幹嘛?」
  妻子答道‥「不怕死的,來找死了。」
  先生笑道‥「哼哼!我也正想過去殺人呢!」

 
  俗話說‥「一回生,二回熟。」
  那「三回」呢?
  阿文道‥「一回生,二回熟,三回不害羞,四回笑呵呵,五回施施樂。」
  所謂「施施」者‥
【施施】喜悅自得的樣子。
  《孟子.離婁》‥「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從外來,驕其妻妾。」
  《唐.韓愈.曹成王碑》‥「出則囚服就辯、入則擁笏垂魚,坦坦施施。」
 
  時人有話說‥
「男人喜歡聽到女人說‥『我要!』
 但卻怕聽到女人說‥『我還要!』」

  女人一旦「食髓知味」,發起蕩來,跟男人說‥「我要我要我還要!」
  男人必定招架不住,個個是輸家哩!
  由此看來,女人絕對不是弱者!
  西人有句話說‥「男人統治世界——女人統治男人。」
  所言真實不虛也!
  怪不得,有個廣告說‥
「做女人,挺好!」 (大陸「三源美乳霜」的廣告詞。)
 
  阿文扯了這麼一篇,到底要說什麼呢?
  原是想奉勸女孩子們‥
「為失戀的挫敗,而難過悲傷、痛苦沮喪,總是難免的,
 只是‥無須過度耽溺其中,折磨自己、作賤自己——
 失戀,實在沒什麼大不了啦!
 失戀,會使妳成長、堅強哪!
˙不要再當‥傻女孩、痴女子、笨女人。
 不要那麼‥死心眼、鑽牛角尖。
 不要‥畫地自限、自困牢籠。
˙時光,是不斷地流逝著的;人生,是不斷地前進著的。
 不要在一直停留原地踏步、兜圈子。
 世界很寬廣,充滿新奇與奧秘,還有待探索、嘗試,以及開創前程呢!
˙分手不放手,傷害就更重;放手不放心,痛苦就更久。
 妳必須學會『放下』——『放手』之後,就『放心』吧!
 好好整頓自己,重新出發去!
˙感謝失戀吧!感謝對方,與妳分手!
 因為‥失戀了,才使妳有機會,能再去多認識、多接觸不同的人——
 妳當觀察、比較,然後,慎重抉擇一個‥可愛、能愛、值得妳愛的人。」

 
  最後,再說個笑話好了——

   ◎不用羨慕

                    ⊕潘文良 改作
  幼稚園裡——
  小新和小媚在鬥嘴……
  小新叫道‥「我有果凍,妳沒有。」
  小媚叫道‥「我有布丁呀!」
  小新叫道‥「我有鹹蛋超人,妳沒有。」
  小媚叫道‥「我有芭比娃娃呀!」
  小新叫道‥「我有哥哥、姊姊,妳沒有。」
  小媚叫道‥「我有表哥、表姊、堂哥、堂姊呀!」
  …………
  小新佔不得上風,很是洩氣,最後,只得脫下褲子,叫道‥
「我有小鳥,妳沒有。」
  小媚看了一眼‥「哼!」了一聲,也脫下褲子,叫道‥
「你只有一隻小鳥,有什麼了不起?
 我阿姨跟我說‥
『不用羨慕‥男生有小鳥!
 妳有鳥巢
——
 長大以後,想要多少小鳥,就有多少小鳥。』」

 
  笑話,雖是笑話,卻也有它的「大道理」呢!
  「人盡可夫」,這句成語的原意,本是好的,意思是說‥
「不必為了失去一個男人而難過,
 天底下,男人多得很,誰都可以當妳的丈夫呀!」

  就像說‥「不要因為失去一棵樹,而放棄整座森林。」
  就像俗話說‥「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
  道理很簡單,只要「一念轉」,想開了,也就「風平浪靜、海闊天空」啦!
 
  阿文一篇又一篇的寫,暗寓明言、好說歹說,說得也真是夠多的啦!
  朋友啊!「歹戲,就別拖棚」了——再拖下去,觀眾都要抗議了。
  在此期待‥新戲開演。
  祝妳‥
找到幸福快樂!
                2007.05.19.六 23:10:11 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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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人盡可夫】ㄖㄣˊ ㄐㄧㄣˋ ㄎㄜˇ ㄈㄨ
  春秋時,鄭大夫〈祭仲〉,專權跋扈。
  鄭厲公欲藉祭仲女婿〈雍〉,將之除去。
  雍之妻〈雍姬〉,得悉後,十分為難,求教於母親。
  其母曉以‥「人盡夫也,父一而已」之義。
  雍姬便捨夫婦之情,而向父親告密,造成雍冤死、鄭厲公出奔。
  見《左傳.桓公十五年》。
  後用以形容‥不守貞節的婦女,或指過皮肉生涯的妓女。
 
˙男嬰、女嬰‥稱年紀幼者,一歲以下。
 男童、女童‥稱年紀小者,十歲以下。
 男孩、女孩‥稱年紀輕者,十八歲以下。
 男子、女子‥稱年紀較長者,二十歲以上、三十歲以下。
 男人、女人‥稱年紀更長者,三十歲以上。
 男士、女士‥稱年紀大者,四十歲以上。
 男生、女生‥學生階段,或未成年男女之通稱。
 男性、女性‥成年男女之通稱。
 
*本文重舖於「新聞台」。2019.08.14.三 00:03:15
◎潘文良《女人非弱者》。2007.05.19.六 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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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良《女人非弱者》。2007.05.19.六 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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