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3 01:06:58阿文

◎別只愛一個人

●關於愛情_09

  ◎別只愛一個人

                ⊕潘文良 撰

○○:(知名不具。)
  女人愛上第一個男人,往往就會死心塌地的愛著他。
  跟他親密接觸,把自己奉獻給他之後,更是會「非君不嫁」。
  奈何‥世間無常,愛河浪起、情海波生,
  彼此有緣無份,鴛鴦夢醒、蝴蝴分飛……
  女人依然死心眼、詛天咒地的說‥
「他是我這輩子,唯一的愛,我決不會再愛上,任何男人!」
 
  阿文道‥「僅有最愛,沒有只愛;就算最愛,也會更改。」
  妳就是不服,還嗤之以鼻,叫道‥
「人又不是衣服、鞋子……怎麼能比?」
 
  好在‥世事無常,一切種種,都會改變——
當然‥也許是變好、也許是變糟。
  妳在轉角,遇上另一個男人——
另一個男人,愛上了妳,百方追求、千般討好。
 
  妳說‥
「我只愛第一個男人,
 儘管不會有結果,我依然只愛他——
 我不會再愛上第二個男人。」

  話說得太滿,下不了台哪!
  女人如此矜持、封閉自己,實在是‥不可理喻。
  不知要讚頌妳的堅貞節操,還是要笑嘆妳的泥古守舊?
 
  於是‥妳不肯接受,第二個男人的愛——
妳高高在上,驕傲地,處處折磨他、考驗他。
其實‥即使是萬年的冰雪,也會被溫暖的太陽溶化——
妳的內心,早已有所感動,只是‥放不下自己的執著。
 
  當女人,再次愛上第二個男人之後——
想起昔日,那信誓旦旦的的諾言(不可能再愛上別人),不免覺得可笑。
始信阿文所謂‥「僅有最愛,沒有只愛;就算最愛,也會更改。」
  給自己搬個梯子下吧!
  妳只須說‥
「他(第一個男人)永遠是我的最愛,無人可取代——
 我會將他,深藏在心底,只屬於他的一個角落……」

然後,妳就可以「義無反顧」地,去愛生命中的第二個男人了!
 
  台諺道‥「酒醉失身較自然。」
  妳趁公司旅遊,在宴會時,喝了些酒,藉著幾分醉意,投入他(第二個男人)的懷抱,順理成章,半推半就地,讓他解放了妳的武裝……
  翌日清晨——
世界變了!
變得美好、變得燦爛、變得充滿希望。
 
  當女人,再次愛上第二個男人之後……
  當女人,跟第二個男人,做愛之後……
  (要再愛上第三個男人、要再跟第三個男人做愛……)
  一切,也就變得容易多了——
失戀,不會再那麼悲傷難過;
痛苦,可以輕易地拋卻。
 
  男人其實就像衣服——
就算每件衣服都很好,
不挑不選不比較,
又怎知道‥哪件才真的適合自己?
 
  阿文要說‥
「女人啊!
 不要自欺欺人!
 買東西,尚且要『貨比三家』;
 想要個如意郎君,自是不能『孤注一擲』。
 所謂‥『良禽擇木而棲。』
 聰明的女人啊!當『擇人而依』是也!
 沒有前後彼此的比較,哪裡知道‥優劣與好壞?
 沒有經歷過幾場戀情,哪能知道‥自己的真愛?
˙人生‥說短,很短;說長,也很長。
 只是‥青春有限哪!
 妳想要一個家、想要幸福、想要快樂,
 就不要那麼‥死心眼、鑽牛角尖。
 在妳與對方,都還是單身的前提之下——
 妳有權尋覓妳的真愛——
 別只愛一個人!」

 
  (畢竟‥人不是只有愛就好,還有道義與責任哪!
阿文道‥「走錯路,也有美景可欣賞,但卻到不了目的地。」
大凡‥愛上不能愛、不該愛、不值得愛之人;愛錯、錯愛之時——
所謂的快樂幸福,也只是短暫的夢幻;
總是難脫‥憂悲惱苦、愁煩啼哭、牽掛恐怖……)
                2007.05.10.四 23:14:15 初稿
 
■讀者回應===================================================
├路過。2007.05.15.二 11:02:12
  阿文道‥
「僅有最愛,沒有只愛;就算最愛,也會更改。」

  嘻嘻嘻……說得好!
 
「當女人,再次愛上第二個男人之後……
 當女人,跟第二個男人,做愛之後……
 
(要再愛上第三個男人、要再跟第三個男人做愛……)
 一切,也就變得容易多了……」

  真的是這樣嗎?
~~~~~~~~~~~~~~~~~~~~~~~~~~~~~~
 
*本文重舖於「新聞台」。2019.08.13.二 01:06:58
◎潘文良《別只愛一個人》。2007.05.10.四 23:14:15
 http://mypaper.pchome.com.tw/avun01/post/1379489217
*本文轉貼於臉書。2019.08.13.二 01:10:00
◎潘文良《別只愛一個人》。2007.05.10.四 23:14:15
 https://www.facebook.com/avun.pan/posts/2137050513073193
■標籤:愛情、只愛、最愛、真愛、做愛、道義、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