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7 09:50:25aggartpra

 多路掌門約戰徐曉冬 專傢:私自約架涉嫌違法

  法制晚報 深讀 記者 張子淵 任小佳

  編輯 張子淵

  4月27日,太極拳師雷雷敗於現代格鬥教練徐曉冬拳下,賽後雙方都出來發聲,再次闡明自己的立場。而這場號稱傳統武術與現代格鬥之間的對決顯然並未結束。

  敗陣一方的雷雷仍舊堅持中國傳統武術精髓之一的太極博大精深,有其存在的必要。

  而獲勝者徐曉冬則堅持認為“傳統武術是花拳繡腿,太極是騙人的”。同時,徐曉冬還宣稱將向更多的武師挑戰,並點名三個人:馬雲保鏢李天金、太極實戰傢王占軍、武僧一龍。

  徐曉冬的挑戰發出後震動中原武林!

  面對挑戰,中原武林同仁紛紛響應,江湖上各名門正派均有弟子躍躍欲試。

  被徐曉冬點名約戰的太極實戰傢王占軍、王占海兄弟率先應戰。昨日,@陳傢溝微博發佈瞭,陳傢溝王張海先生的“應戰書”。焦作陳傢溝王占海應戰書中稱:“太極無須證明……我們接受你的挑戰!”

  繼陳氏太極拳王占海老師應戰後,六大門派之一的崆峒派弟子秦玉龍,也在微博上回應。其聲稱是崆峒派掌派人讓其代發挑戰邀請。要知道,崆峒派七傷拳可是在武俠界聞名已久。

  同時,在武術聯盟微信群中,黃雲中律師負責發佈稱楊氏太極拳傳人向徐曉冬發出挑戰。

  此外,在一個詠春拳愛好者的微信群“詠春聯盟交流群”中,自稱是廣東梅花樁拳法研究會會長的李尚賢也表示:“如果徐曉冬先生願意來交流,他如果贏瞭我獎勵100萬元給他,如果他輸瞭,隻要他跪著向中國武術和《武林大會》文化推廣者謝罪便可以瞭”。

  一時間,由格鬥教練徐曉冬引發的這起爭端,進入白熱化,中原武林儼然即將上演一場“血雨腥風”。

  而徐曉冬也於今天凌晨在微博發佈“重大消息”——將同意各武林掌門的挑戰。

  徐曉冬稱,比武仍舊不帶任何護具,無限制規則,可以踢襠、插眼,10分鐘內分出勝負,如未分勝負則算平局。暈倒、認輸、棄權均視為占輸。

  同時徐曉冬還稱由於是他挑戰整個武林,他可以接受“車輪戰”,連續戰勝2-3為武林掌門人,才算獲勝。

  有網友戲稱,徐曉冬這份聲明,儼然有“張無忌光明頂獨戰六大門派”、“蕭峰獨闖聚賢莊群雄會”的路子。

  但是,這場震動整個武林的決鬥,真能如此簡單就開練麼?

  《昆侖決》創始人:他們不是比賽,是好惡鬥狠

  “這不就是打架嗎?”法制晚報深讀記者就此采訪瞭著名搏擊賽事《昆侖決》的創始人薑華,他稱徐曉冬和雷雷以及諸位掌門之間的“無規則”挑戰,是“好惡鬥狠”。

  薑華說,一對一的搏擊比賽都有統一的規則。“裁判的任務一是保證公平公正;二是保證運動員健康,要保護運動員免於更大的傷害。而且,比賽官方對競技項目有明確的標準。標準的比賽,比如奧運會,都是一樣的規則。”

  談及徐曉東與太極拳師雷雷的這次切磋,薑華並不認同這種“約架”的方式:“我覺得他們不是比賽,他們沒有經過第三方的認證,是私人的約定,是約架,是好惡鬥狠。正式的搏擊比賽必須要有大賽委員會商定,制定比賽規則,雙方協商同意,且不能對人身構成威脅,必須戴拳套、護具等,要保護雙方選手。比賽是為瞭一個項目積極健康地發展,而不是好惡鬥狠。”

  薑華介紹,格鬥比賽,參賽的運動員需要屬於同一級別、同一體重,賽前做好準備,參賽者在同一個公平的環境下,由裁判員監督進行較量,目的是提高自己的競技水平,“不是為瞭你傷害我,我傷害你。徐曉冬和雷雷屬於意氣用事。如果出瞭人命不就是犯罪瞭嘛。比賽的精神是積極向上,努力進取。這就是我們做競賽和他們的區別,我們不是打架”。

  律師: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徐曉冬的挑戰到底合不合法?中倫文德(太原)律師事務所的王躍飛律師表示,這種“約架”在法律上仍有爭議。王律師個人認為,從民法角度看,徐曉冬涉及權利自由處分,不存在違反民事的相關法律。

  從刑法的角度講,如果徐曉冬沒有造成損害後果,比如對人身沒有造成傷害,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損害結果的,他也沒有觸犯刑法。但是,在“約架”過程中,如果導致瞭一方輕傷以上的損害結果,那就觸犯瞭我國刑法234條,故意傷害罪的規定。

  “太極拳師雷雷眼角受傷流血,這是否構成輕傷,需要根據傷情做專業的司法鑒定。我國相關法律同時規定,人身權力由法律強制保護,不能說用一隻手換取一件東西,不允許構成輕傷以上的損害結果。”如果雷雷受輕傷以上,即使不報警,公安也將介入,保護其人身權利。

  此外,王律師指出,雙方是否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這需要進一步分析。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明確規定,對於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約架,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王律師稱:“徐曉冬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因侵權類的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那麼對於在互聯網平臺公開發佈“約架”內容,在直播平臺直播,是否觸及相關法律?王律師表示,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另外,和私人“約架”相比,熒屏上的搏擊類比賽《武林風》《昆侖決》等則是合法比賽。王律師解釋:“此類比賽並不是因為民間糾紛引起的,是在制定的規則、范圍內,雙方沒有任何爭議的體育競技。”

  文/法制晚報深讀記者 任小佳 張子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