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1 10:42:22aggartpra

 貴州一次性處理4名領導幹部 因多名下屬違紀

  原標題:多名下屬違紀 貴州一次性處理4名領導幹部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姝)今天(9月26日),中紀委官網轉發貴州省紀委通報,通報顯示,因多名下屬違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貴州省一次性處理瞭4名領導幹部。

  該四名領導幹部分別是中國移動通信集團貴州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羋大偉,畢節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郭華,黔西南州晴隆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劉舟,銅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黨委委員、局長助理田智強。

  其中,羋大偉、田智強都因多名下屬違紀被問責;郭華則因多名領導班子成員及下屬嚴重違紀被問責;劉舟因分管的教育系統多人腐敗被問責。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這是在黨的歷史上,首次以中央決定的形式,明確區分瞭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此舉突出瞭黨委在抓黨風廉政建設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要求各級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自覺當好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

  此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不斷發佈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的典型案例。最新一期中國紀檢監察雜志,發文通報瞭兩組與落實“兩個責任”不力有關的數據:自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全國共有6100餘個單位黨委(黨組)、黨總支、黨支部,300餘個紀委(紀檢組)和6萬餘名黨員領導幹部被問責;2016年,全國共處分鄉科級及以下幹部39.4萬人,同比增長24%,其中處分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7.4萬人,同比增長12%。